据媒体报道,下肢残疾的杨某科,是河南科技大学的应届毕业生,在通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河南省分公司的招聘考试后,与公司签署了三方协议。2021年10月,杨某科毕业后到公司报到时,却被通知取消录用,工作人员给出的理由是杨某科身体残疾不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条件。日前,洛阳市残联表示,将为杨某科提供帮助。
“公司建议我不要入职,说我的身体原因可能影响形象。”求职者的这一说法,再一次印证:每一次“拒残”,都是“就业歧视”惹的祸!对中国8500万残疾人而言,1990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早就从国家法律层面上对残疾人合法权益进行了保障,也一直在全社会倡导“保障残疾人公平就业”。但多年来,对残疾人的“一视同仁”理念仍推行艰难。残疾人不能当教师,不能当医生……种种“拒残”,在现实生活中反复上演。
具体到邮政方面的这次招聘,如果抛开最终录取环节不说,前面对残疾人应聘者不卡而放的表现还是不错的,应该说,顺应了公众的期待。遗憾的是,到了“临门一脚”的最关键时刻,还是选择不予录用。殊不知,以“不胜任”为由拒录也好,以“影响形象”为由拒录也罢,都是与“公平”背道而驰,寒了“杨某科们”的心。
保障残疾人公平就业,“公平”二字说出广大残疾人的期盼。许许多多的残疾人选择克服万难、自强不息,就是为了享有包括就业在内方方面面的公平,就是为了有尊严地活着。可以说,用人单位给出的“不胜任”“影响形象”,将“公平”击得粉碎,是赤裸裸的就业歧视。一句“保障残疾人公平就业”,不是挂在嘴巴上说说而已,保障残疾人就业也绝不是施舍与同情。这次杨某科能够在重重考核中冲刺到最后关卡,足以证明他的实力、能力。
一视同仁是对残疾人最大的帮助,社会各界要不断创造与残疾人需求和自身条件相适应的岗位,更要摒弃那些刻板印象,让他们真正地成为社会生活的平等参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