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所谓行人没有过错,是指行人遵守了交通规则,如,行人横穿道路,机动车有避让,或者等待的义务,但封闭高速公路例外。多数人可能认为行人闯红灯一定违反交通规则,实际上并非如此,红灯亮时已进入人行横道线的行人可以继续行走,或者等候。
行人闯红灯被撞谁的责任(行人闯红灯被撞责任划分)
行人闯红灯被撞,机动车仍要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其中,“无过错”究竟从哪一方当事人考察,可能是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实践的难题,如,行人横穿道路,交通警察倘若通过机动车是否超速判断交通事故责任,实际上损害了行人的赔偿利益,该路段倘若没有黄实线,行人有通行权,机动车无论是否超速,机动车应承担全部责任。机动车是否超速、是否合格,以及驾驶人注意力是否集中则是承担行政,或者刑事责任的根据。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其中,“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能不能减轻至同等责任,或者次要责任?就机动车一方的责任而言,包括无责任、次要责任、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减轻责任仅能在下一个档次内“适当”减轻,因此,无过错责任限制着责任减轻,赔偿责任仅能减轻至主要责任,并程度需要“适当”。司法实践责任认定的困难因素主要是将民事责任等同刑事责任,实际上,刑事责任没有过无错责任,无过错在刑法中被称为意外事件。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实际上是指交通意外事件,如,行人醉酒卧倒在机动车道内,驾驶人因道路坡度等原因不能观察;再如,行人近距离的突然横穿道路,驾驶人来不及采取措施等。这里的“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是指机动车驾驶人遵守了全部交通规则,包括车辆是否合格等全部要素。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主要是指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自杀、碰瓷等。
行人闯红灯被撞谁的责任(行人闯红灯被撞责任划分)
机动车交通事故无过错责任的理解
在司法实践中,机动车交通事故无过错责任适用到机动车驾驶人的刑事责任追究,这样产生了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民事责任代替刑事责任,违反了罪刑法定原则,使无罪的人无辜受到追诉;另一方面,损害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的赔偿利益,机动车交通事故无过错责任无法适用,从而使保险人受益。我国之所以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率,或者保险数额不高,实际上是对无过错责任理解错误,正确认识无过错责任,可以提高保险率和保险数额。
交通肇事罪的追究应当以机动车严重违反交通规则为前提。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的原因在于机动车因其构造,抗撞击能力自然强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其中,机动车的撞击能力主要取决于机动车的速度,因此,机动车在本道行驶,未严重超速,或者超速不明显,机动车即便承担全部,或者主要赔偿责任的,也不应当追究机动车驾驶人的刑事责任。如,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横穿道路等。这里需要说明的是,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是指机动车的第三者责任险,法律并没有将无过错责任描述为机动车“驾驶人”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
如果行人闯红灯被撞,开车的人要不要赔偿?红灯亮时,行人已进入人行横道线,机动车需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不仅如此,机动车驾驶人有高度观察义务,该种情形,机动车驾驶人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红灯亮后,行人进入人行横道线,机动车需要承担主要赔偿责任,但机动车驾驶人不应承担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红灯亮时,行人未经人行横道线横穿道路,可以作为交通意外处理,其原因是,红绿灯控制的道路有通行时间的限制。
行人闯红灯被撞谁的责任(行人闯红灯被撞责任划分)
红灯亮时,行人未经人行横道线横穿道路,可以作为交通意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