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在谁身上?(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

国家安全与公民息息相关,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人人可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相关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是我国第6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为“...

国家安全与公民息息相关,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人人可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相关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是我国第6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为“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营造庆祝建党100周年良好氛围”。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契机,切实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夯实国家安全的社会基础,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说到国家安全,不少人都会觉得在影视剧里才会出现。其实,“国家安全”早已从“保家卫国”拓展至经济、社会、网络空间等与我们工作生活息息相关的各个领域。随手拍张照片、开网店卖个东西、回国带份土特产……稍不留神,这些行为都可能危害国家安全。

  什么是国家安全?

  我国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为了体现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国家安全法从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能源安全、核安全11个领域对国家安全任务进行了明确。

  维护国家安全是公民责任

  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哪些行为可能危及国家安全?

  ——朋友圈里任性晒。薛某是一名摄影爱好者,也是一名军事迷。薛某住处附近有军用机场,每当军用战斗机在天空中飞行时,他就拍摄下来发到微信朋友圈里,并将这些照片通过网络售卖给国外网友来获取报酬。薛某的行为已经危害到了国家安全,可能构成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工作岗位盲目找。在某国防军工单位工作10余年的小陈想离职跳槽,便在招聘网站上投送了简历。不久,他收到某“用人单位”发来的电邮,要求其提供工作证明,小陈于是将自己与原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印有部门名称的工作证件扫描后发送给对方。很快双方签订了聘用合同,工作内容是提供该国防军工单位尚未公开的内部信息,年薪60万元。小陈的行为已涉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

  ——出境旅游啥都带。小李从澳大利亚旅游回来,给亲友带了一箱水果。入境时,工作人员从水果里检出了“水果头号杀手”地中海实蝇。这是一种世界公认的对水果产业具有毁灭性威胁的有害生物。如果出国旅游无意间将这样的水果带回国内,可能会对国家生态安全造成威胁。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规定,植物及植物产品类,具体包括新鲜水果、蔬菜等都禁止携带入境。

  ——非法信息随意传。马某与境外势力相互勾结,在国内出版和传播大量的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并利用电子邮件、论坛和网络聊天室、微信群等网络传播途径,抨击我国经济社会政策,歪曲和攻击我国人权状况,诋毁我国形象。案发后,马某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提起公诉。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五条:国家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健全社会主义法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各项权利。

  国家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或者煽动颠覆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行为;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窃取、泄露国家秘密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境外势力的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维护国家安全,该这样做

  日常工作生活中,人们应时刻提高警惕,遇到下列可疑问题时,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报案:如有可疑人员未经批准至内部进行科技、经济、企业等信息收集的,应当拒绝提供,并立即报案。发现具有境外背景的组织或个人利用大众情绪煽动对抗社会、打击报复社会的,应及时报案。捡到或看到他人捡到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等情况,应及时报告并上交移送至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发现有人买卖、窃取、抢夺、为他人提供、骗取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等情况,任何公民均有权制止并立即报案。其他任何可能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的情况、线索的,均可以拨打“12339”国家安全机关公开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 发表于 2022-02-07 22:4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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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类: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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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思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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