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就业无息贷款,又称为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贷款对象为诚实守信、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下岗失业人员。
再就业贷款需要什么条件(贷款办理的程序)
再就业无息贷款办理条件
1、必须具有营业执照,有固定经营场地和30%以上的自有资金;
2、其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有还贷能力;
3、有承办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4、借款人须在承办银行开户,并无不良记录,属所在社区居委会的常住户口。
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和再就业基地申请无息贷款,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生产经营场地和一定数额的固定资产及自有流动资金,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必须占职工总数的50%以上,经营项目市场前景较好,具有较好收益和还贷能力。
再就业无息贷款办理程序
下岗失业人员或合伙经营实体申请无息贷款,应持有关资料到所在居委会或企业提出申请,填写再就业小额贷款申请审批表。经核实后符合贷款对象和规定条件的,向再就业小额贷款信用担保中心推荐。经初审属实,报市再就业办。审查同意后,将全套资料交承办银行进行复查,经复查合格的,由申请人直接到承办银行办理贷款有关手续。承办银行按有关贷款审批程序申报同意后,办妥抵押登记或质押止付、落实保证人等手续后,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