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1日讯-昨日,深交所官网披露,深交所决定终止浙江名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仕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
2021年8月18日,浙江明事达股份有限公司向深交所提交《浙江明士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深交所提交《关于撤回浙江明士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七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明达公司一直致力于PVC。
改性复合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聚氯乙烯(PVC)为主要原料,经不同工艺加工,形成可应用于不同领域、具有不同特性的柔性材料。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是将公司自主设计、自主研发、自主生产的产品直接销售给下游客户。
PVC改性复合材料产品。
明仕达原计划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4654万股。占已发行股本不低于25.03%。明斯达原计划募集资金9.8亿元,拟用于年产1.7亿平方米的环保柔性材料及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研发及生产项目。环保柔性材料及制品d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明事达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李荣、庄凌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