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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正彬,男,38岁,长期担任作为我国禁毒斗争主战场和最前沿的保山市公安局禁毒支队队长,10多年来共破获各类贩毒案件140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800多名,缴获海洛因等毒品3500多公斤。他无数次卧底侦查,给毒品犯罪以沉重打击;他在多次暗杀中死里逃生,3岁的儿子也险些被人绑架。明正彬曾荣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被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 他的英雄事迹已改编成电影故事片《妈妈,别怪我》,2007年2月7号,这部电影在昆明举行了首映式。
1966年,明正彬出生在云南省宝山市的一个普通农民家庭。
1986年,明正彬从云南省警察学校毕业,来到宝山地区龙陵县公安局龙新派出所工作。
1990年5月,明正彬调入龙陵县公安局缉毒队。
1995年3月,明正彬升任龙陵县公安局副局长,分管缉毒工作。
1999年5月5日,明正彬到宝山地区禁毒支队担任支队长,后任职为宝山市公安局副局长。
亲手抓捕贩毒的侄子。说到抓捕侄子的事,抓捕当天,同事问明正彬怎么办,他说:“什么怎么办,按法律办,我们抓的是贩毒嫌疑人,没什么侄子不侄子的。我虽然是他的叔叔,但我同时也是一个警察,如果我徇私放了他,在亲友面前我可能得到了感激,但那些感激涕零的话语无法慰籍我对法律的亵渎,我无法原谅自己。”6.26那天,侄子的父亲(明正彬的大哥)让明正彬去收尸。他去了,不仅收尸,还要写个领条:“领到×××尸体一具”。回到家,他把自己关在书房里,想了很多很多,面对毒品的危害,法律的尊严,亲朋的责难和侄子死去的痛惜,明正彬只说了四个字:“天地良心”。
毒枭黑手伸向家人。缅甸毒枭“蒋三”出资10万元,雇了6个杀手到龙陵,3次企图绑架明正彬2岁多的儿子,绑架未能得逞,气急败坏地向他的家里投掷了3枚自制的汽油燃烧弹……那6个人来到了龙陵,打听到明正彬家的住处,便来到家里,以朋友的身份,说到龙陵做生意,想找明正彬帮忙为由进了他家,朴实的老人给他们端茶倒水,让坐,小孩也被他们在膝间抱来抱去,来了几次就熟了。于是他们准备了麻袋、绳子、三唑仑,在一家饭馆点好了菜,预备邀约老人带孩子去吃饭,在汤里放上三唑仑,把老人麻醉,然后将小孩套走。老人觉得到家来的都是客人,表示欢迎,但无端的受人恩惠去吃饭,是坚决不会去的,第一次绑架失败了。第二次,软的不行,他们来硬的,由一人到家里来,把明正彬的父亲约出去帮他们找仓库,趁家里只有母亲和小孩时,动手抢孩子。以手夹一支烟为信号,夹了就表示家里没有别的人,可以下手,没有夹,不能动手。那人夹着烟与我父亲出门了。另外5人看到后,就在他们准备动手时,其中一人说:好像没夹烟,他们犹豫了,一辆警车从我家门前经过,他们以为行迹败露,便仓惶逃跑。先行的那人,已经通知境外准备接小孩,可六人聚集后,才知道又失败了。
过了几天,6人开着车第三次来龙陵实施绑架,老天有眼,刚进龙陵境内,就发生了交通事故,伤的伤,修车的修车,处理事故又耽搁了十多天。毒枭“蒋三”十分生气,让他们再次来动龙陵,趁月黑风高之夜,向他的家里投掷了3枚汽油燃烧弹,一时间燃烧弹的爆炸,满屋的火光,家具、衣被都被烧着了,因扑救及时,家人幸免于难。龙陵县委、阅批领导很关心,让公安局刑警队限期破案。当时明正彬正在昆明指挥侦破一起案件,公安局的刑警队的同事打电话告诉他家里被烧的情况,由于工作在身,他走了,会影响到办案民警的情绪,所以明正彬直到案子侦破后才赶回家。夜深人静回到家里,坐在儿子的床沿上,看着儿子的小脸,不禁说:“作我的儿子,也不容易啊! ”平日很理解明正彬工作的妻子听了,气儿没打一处来,说:“你不能照顾这个家就算了,我们不需要这样的照顾”。看到妻子脸上依稀还有烟熏火燎的样子,明正彬觉得很内疚,觉得对不起家人。那晚他想了很久,毒贩子们公然跑到中国境内把黑手伸向了家人,这不是明正彬的私仇,这是对社会的一种犯罪,打击贩毒犯罪的工作力度还不够,震慑力还不够,使得毒犯的气焰还很嚣张,为所欲为,自己更应再鼓勇气,怎么能退下来呢?让退都不退!哪能服输!
作为警察,明正彬有一种特定的气质,他可以在多种角色里自由转换:毒贩、药材商人、货车司机、拉砂工人、山民、包工头,他化装成什么人物就是什么人物。凭借这一点,他先后深入贩毒团伙卧底侦查106次,侦破毒品案件140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800多名,缴获毒品3500多公斤。 缴获毒资及赃物折款2000余万元,手枪6支,子弹500余发,手榴弹19枚等。
1992年10月,明正彬亲自抓捕了参与贩毒的侄子,并在刑场上为其收尸。在抓捕现场,两人相对的一瞬间,明正彬看到侄子的眼里掠过一丝惊喜,就仿佛看到了救星和靠山,神情一下子释然了很多。然而,明正彬脸上又硬又冷,什么话也没有说。
执行死刑的当天,明正彬的大哥打来电话说没钱来收尸,让明正彬将侄子火化了送回去。明正彬握着电话什么都说不出来。半晌,他的心一横:“我抓捕他、枪毙他,是他咎由自取。我去收尸,也算是为他惋惜,不管作为队长还是作为他的亲人,没什么丢人的。”而在那以后,一些亲友疏远了他。
1999年,明正彬率队破获了“6?6”专案等系列案件,捣毁了缅甸到滇、渝、川地下毒品运输通道,先后缴获毒品180多公斤,抓获了七个大毒枭。境外毒枭纷纷活动,千方百计托人给他递话:要100万还是200万,你开口说条件。明正彬回了八个字:停止贩毒,投案自首!为此,缅甸毒枭“蒋三”花10万元雇了四个人,准备对明正彬的儿子实施绑架。在几次下手都没能得逞后,于8月13日深夜向明正彬家里扔了三枚燃烧瓶……
1999年7月3日至8月15日期间,缅甸勐古毒贩蒋某经过精心策划,用10万元人民币收买4名歹徒两次到保山市龙陵县绑架明正彬3岁的儿子未遂,8月15日凌晨3时许,4名凶残的歹徒乘风高月黑之夜向明正彬的住宅投掷了3枚自制的汽油燃烧弹,欲置明正彬及家人于死地,因发现及时,才未造成恶果。而此时此刻,明正彬同志正在昆明指挥侦破“1999・8・12”预备贩毒案,虽然得知家中发生的一切,但他仍然强忍泪水,继续案件侦破工作,数日后,他率专案组押着3名香港籍毒贩,带着缴获的258万元毒资返回后,才得以回家探望饱受惊吓的父母妻儿。望着酣睡的儿子,明正彬久久地注视着,直等到儿子睡醒,他才把儿子紧紧抱入怀中。此情此景,令在场的战友们禁不住泪水潸然。
缅甸毒枭魏某得知明正彬同志在边境地区进行毒情调研活动,便指挥手下准备暗杀他,因及早获知信息,才免遭于难。缅甸毒枭杨某因手下被明正彬抓获,多次派人找明正彬谈判,只要网开一面,条件和报酬由明正彬自己提。被严正拒绝后,杨某恼羞成怒,竟然悬赏500万元人民币,要买明正彬人头。
2005年1月,明正彬当选为“2004・感动中国”年度人物后,保山市人民阅批奖励他1万元,他全部捐赠给保山市公安局民警救助会。2005年5月,明正彬把国务院奖励的1万元“全国先进工作者奖金”,全部捐赠给云南省公安民警英烈基金会。其实,早在1994年,明正彬就把荣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的奖金1000元全部捐给了镇康县公安局一名烈士的遗属。“我是一名从基层民警成长起来的领导干部,我取得的成绩和获取荣誉后的喜悦,凝聚着我们整个队伍的牺牲和奉献,所以要和他们分享。我的好多同事和战友,家庭比我还困难,他们更需要关心。”明正彬说。为了工作,明正彬曾三次将自己买的手机送给了仅仅是工作关系的朋友。他并不富有,至今他和妻子每月的收入合计不到3000元。父母年事已高,都有严重的疾病,需要有人伺候。父亲的生活不能自理,每月都需要不少医药费。年复一年的垫支,使得他常常入不敷出,背上了一笔不小的欠债。
2001年3月23日,贾部长又在《公安部要事摘报》第179期刊发保山市侦破的一起特大贩毒案件上批示:“对保山公安局要予以表彰,就是要这样把云南边境建成堵截毒品过境的铜墙铁壁,使毒品和毒枭有来无回,为中华民族的发展腾飞作出更大的贡献。”这既是对保山禁毒工作的鼓励,也是对全市公安禁毒主帅明正彬同志工作业绩的充分肯定。
2007年,他在中缅边境的打洛江边与民警一起蹲守,组织侦破了“11・10”特大贩毒案。
他任玉溪市副市长兼任市公安局局长几年来,亲自走访和接待群众2000余人次,先后平息和化解20余起重大疑难信访事件。
35岁的他,走过了一名普通民警到县缉毒队长、县公安局领导乃至禁毒支队支队长、市公安局副局长兼支队长的光辉历程。
但对那些毛遂自荐要求卧底的民警,明正彬又温情地告诫说,打入犯罪团伙当卧底,就是刀尖上的舞蹈,就是瞬间的生死之隔。一要服从上级命令,对职责要求义不容辞;二要提高斗争水平,珍惜自己的生命。
身为副局长的明正彬,常常一有时间就到戒毒所去,与戒毒人员一起打篮球、下棋、吃大锅饭。他总是对民警说,从另一个角度看吸毒人员,他们是受害者,是特殊病人,需要关爱。
“还是想到的。但当时特别单纯,就觉得当警察很刺激、惊险。考警校时父母就反对,后来干缉毒他们就更担心。我就是觉得,缉毒才是男人干的事,凭着一腔热血就干上了。现在慢慢认识到,这是关系到国家兴亡、民族盛衰的大事,真是“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事情,比比原来,多了份责任感。”
“好几次我抓了大毒枭,有人来谈判,说只要放人,一切好商量。我都拒绝了,结果他们就雇了杀手到处追杀我,只要我一出境侦察,就会被人盯上。还有人出500万悬赏我的人头。1999年我们破了“6・6” 专案后,捣毁了缅、滇、川地下毒品运输线,抓了7个大毒枭,他们收买、行贿不成,恨我恨之入骨。有一个缅甸毒枭花10万元雇了6个人想绑架我儿子,几次想下手都没得逞,8月13日深夜,他们往我家扔燃烧瓶,如果不是窗户上装了防盗铁条,我的媳妇、儿子可能就被烧死了。当时我正在昆明办另一件案子,还是刑侦队的同志为寻求破案线索打电话给我,我才知道这事。”
不害怕,缉毒十多年,那么多案子,我从未受过伤,时常被杀手追踪,也没事,靠的就是胆大心细。要缉毒就有可能流血牺牲,吃苦受罪更是家常便饭,缉毒没退路,你越怕,他们越凶狠。说实话,我也知道禁毒不是我们这一代人能够完成的,但多截获一批毒品,就可以多挽救一些人,我觉得这就是我的价值所在,和毒贩斗争,我不是害怕,而是欣慰。
那是1993年的事情了。枪毙那天,我大爷打电话来说,他没钱来收尸,叫我火化了送回去。我拿着电话什么都说不出来。你说,我枪毙的人,我又去收尸,这叫什么事儿啊!那次以后,很多亲友都疏远了,说我六亲不认,当了警察他们一样好处占不到,先抓自己侄儿子。说得很难听的话都有,我心里也不是滋味。但一名共产党员,一名缉毒警,应该有这个素质和觉悟。
我把这个贴在办公室,是时刻提醒自己要做生活的有心人。我觉得这句话有两个意思,一个是任何一点一滴,都是有用的,做侦察工作要特别注意点滴于心,扎扎实实;一个是要胸怀宽广,会宽容别人,特别是要认识到每个人都有长处,要懂得取长补短。我们支队的缉毒成绩几年来一直名列全省前茅,立功受奖82人次,这是大家的努力,是团体的力量。
“我也知道禁毒不是我们这一代人能够完成的,但多截获一批毒品,就可以多挽救一些人,我觉得这就是我的价值所在……干禁毒工作,压力大、诱惑多,靠的是对党的忠诚、对祖国的忠诚、对人民的忠诚、对法律的忠诚和对事业的热爱。”明正彬说。
“‘6・26’世界禁毒日,对于我和我的战友们来说,绝不是一个设宴庆功的日子。因为缉毒的成果越丰硕,我就感到毒品犯罪形势越严峻。每当这个日子来临的时候,我们会感觉到一种无形的压力。但这种压力不会把我们压垮,使我们气馁。”云南省保山市公安局副局长明正彬一脸严肃地说。
他平静地说:“怕苦别当警察,怕死别干缉毒。”说完,他坦然地笑了。
在法与情面前,明正彬却“法不容情”。1992年9月,他的一个侄子参与贩毒,他亲自指挥并参加抓捕,但在审理和对案犯作出处理决定时,他都依法回避。亲戚们轮番找他说情,他的回答只有一句话:“法不容情”。在1993年“6・26”前夜,他年迈的父亲打来电话:“孩子,明天枪毙你侄子,你……”父亲哽咽着,再也说不下去,明正彬手握话筒,双眼噙泪,无言以对,他对亲人显得是那样的“贫穷”,那样的无助。然而,他对事业、对战友却是那样的“富有”。云南省镇康县公安局一位战友因在缉毒斗争中不幸牺牲,他把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得到的1000元奖金全部捐给了烈士遗属。为了工作,他不惜把工资垫出,先后三次将自己买的手机送给与之有工作关系的朋友,有的贩毒大案的线索,就是一些慕名找来的朋友为他提供的。年复一年的垫支,明正彬不仅花掉了他的全部工资,甚至还背负着一笔不小的欠债。嫌疑人家属找他说情,有的人托他办事,但他不止一次将送上门来的几万、几十万钱拒之门外;在境外调研及接待工作中,因工作关系接受的礼品,哪怕一块手表或几条香烟,他都交到支队综合科登记清楚,并指示按“罚没”上交,大家称赞他高风亮节,他只说这是应具备的素质。和明正彬一起工作的战友们都有这样一种感受:苦。他总是不停地忘我工作,在他的大脑中,基本没有“星期”与“假期”的概念。同时更深的还有另一种感受:乐。乐于跟他去吃同样的“苦”。这源于他作为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严格、公正的执法水平,高超的侦察指挥才能以及他个人特有的人格魅力。
战功卓著的杰出青年卫士在组建缉毒专业队19年以来,保山禁毒工作在取得破案数、缴获毒品数、抓获贩毒嫌疑人数名列全省前三位的显著成绩的同时,由于以明正彬为代表的指挥员设计周密,指挥得当,虽有贩毒分子负隅顽抗,但全市禁毒民警无一人牲牺,同时也无一人受刑事处分,违纪率也大大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在毒品堵源截流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明正彬同志在解决当地毒品问题的攻坚战中也取得了非凡业绩,通过他带领全市禁毒民警的努力及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使全市吸毒人员下降47.6%。全市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已基本禁绝。全市40余万在校中小学生无一人吸毒的成功经验受到中央和省委领导充分肯定。无数次出生入死的杰出青年卫士禁毒工作,在所有的警种中除了工作特殊外,他没有任何享受或待遇上的特殊,除了苦和累,他还随时充满着危险,甚至牺牲。明正彬同志就是这样无数次地出生入死,与贩毒分子进行殊死博斗。
明正彬带出一支优秀禁毒队伍的杰出青年卫士“其身正,不令而行”。模范带头作用就是无声的命令。明正彬同志用自己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实际行动树立起一面旗帜,并带出了一支政治立场坚定,思想作风过硬,纪律严明,清正廉洁,无私奉献,坚强有力的禁毒队伍。
“刀尖上的舞蹈,之所以能够夺人心魄,因为那是铁与血的交响。明正彬就是在刀尖上跳舞的人,在毒贩子面前,他吓不怕、买不动、难不倒;而毒贩子在他的手下,过不去、藏不住、逃不掉。因为有他和他的战友,我们才能享受阳光的灿烂。”这是“感动中国-2004年度人物”评选组委会授予明正彬的颁奖词。
15年来,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努力实践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大量毒品堵在境外,查在境内,减少了毒品危害,为全国乃至全人类禁毒事业立下了赫赫战功。
1993年,被省公安厅记二等功一次。
1994年被公安部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
1997年保山市被云南省委、省阅批授予“禁毒先进单位”光荣称号,禁毒支队四次荣立集体三等功。
2000年,地局党委议定报他为全省“缉毒标兵”,被他谦虚地拒绝了。
2001年3月12日,国家禁毒委主任、公安部贾春旺部长在他指挥侦破“2001・2・15”特大贩毒案的信息快报上批示:“近日,云南公安机关连续侦破毒品大案,很好。对有关地区公安机关的民警要予以表彰。同时各地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大堵截力度,再立新功。”
于2001年7月作为全国禁毒英雄代表到中央电视台接受采访,新华社、人民日报、云南日报等多家中央及省级新闻单位曾报道过他和他率领的集体先进事迹。
2001年8月,他带领的保山市公安局禁毒支队被公安部荣记集体一等功,他本人经公安部禁毒局、省公安厅禁毒局推荐上报他记一等功,但他执意不肯,他说:“集体一等功不就是给我们所有人记功了吗?”最后支队两名同志在2001年8月8日全省严打整治第一战役表彰会上荣立二等功,支队被公安部记集体一等功。
2002年荣获“云南省十大杰出青年”光荣称号等;
2003年被省公安厅各记二等功一次。
2004年底,明正彬成为2004年CCTV感动中国十大人物评选候选人之一。
2005年被云南省阅批、国务院分别授予“云南省先进工作者”和“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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