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巴家伟 乔文欣
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我市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了一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哄抬价格、销售假劣口罩、利用疫情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有力维护了疫情防控期间正常市场秩序。
案例1:2月1日,市市场监管局对西岗区花房姑娘商店涉嫌高价销售口罩进行检查,并根据线索,于2月4日对负责供货的西岗区含宇物资经销处进行跟踪检查。经查,花房姑娘商店销售的惠友牌N95口罩,进货价格每只4.74元,销售价格每只达16.50元至25元;含宇物资经销处以每只0.70元购进,销售价格由每只0.86元至0.88元大幅度提高至3.00元至8.00元。针对这两家涉嫌大幅度提高口罩销售价格,哄抬物价的价格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管处已立案调查,并将从重处罚。
案例2:根据微博舆情信息,执法人员发现庄河市正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万达广场店涉嫌违规销售口罩。1月26日晚,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该药房存在营业员个人购进口罩销售及销售商品未明码标价的行为,已由庄河市市场监管局立案查处。
案例3:1月29日,执法人员对甘井子区吉祥街广济大药房现场检查,发现该药房销售的3M口罩价格为每只49.8元,而该药房1月22日销售该口罩的价格为每只18元,同时不能提供进货票据和销售记录。甘井子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
案例4:1月27日,执法人员对位于瓦房店市元台镇田家村的仁惠大药房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销售的“深呼吸”、“咔伊秀”两个品牌的口罩没有进行明码标价,且没有进货和销售记录凭证。瓦房店市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
案例5:多起投诉举报称位于西岗区长春路的大连中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存在高价销售口罩行为,涉嫌价格违法,西岗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
案例6:2月6日,执法人员对庄河市精华日杂商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销售的消毒液无价格标签,存在未明码标价行为。庄河市市场监管局兴达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处5000元罚款。
案例7:1月31日,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孙某在“闲鱼”网店销售3M-9332型口罩,没有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等中文标识,涉嫌违反《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西岗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尚未销售的110只该型口罩采取扣押强制措施,并立案调查。
案例8:2月5日,金普新区市场监管局马桥子市场所会同公安部门对开发区旺迎食杂店进行检查,经检查并鉴定,该店销售的“飘安”口罩为假冒产品。该店的违法违规行为被立案调查。
案例9:2月2日,执法人员根据线索会同公安部门对于某个人住所进行检查,现场发现标注生产企业为3M中国有限公司的“3M9002”口罩10袋(2只/袋)。经查,于某在“闲鱼”网上以每只10元的价格已销售44只。经鉴定,该口罩产品为假冒产品,执法人员对现场发现的10袋口罩采取了扣押行政强制措施,普兰店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查处。
案例10:2月3日,市市场监管局广告监测发现,大连喜士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潔字号多功能浓缩洗涤粉广告,广告内容含有“比84消毒液更安全 更适合全家用的产品”“打赢新型冠状病毒加油!洗衣服 洗衣液 洗碗液 消毒液 一款潔字号统统可以办得到!”,该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该局广告监管处已立案调查。
市市场监管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快投诉举报的核查处置,一经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均将依法予以从严从重从快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