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协会:根本不存在所谓的“食品级”可食用儿童化妆品

暑假临近,很多家长都做好了带孩子参加户外活动,享受亲子互动的安排。一些具有清洁、保湿、清爽功效,尤其是防晒功效的儿童化妆品,已经被列入家长的购物清单。如何选择和使用儿童化妆品?中国...

暑假临近,很多家长都做好了带孩子参加户外活动,享受亲子互动的安排。一些具有清洁、保湿、清爽功效,尤其是防晒功效的儿童化妆品,已经被列入家长的购物清单。如何选择和使用儿童化妆品?中国消费者协会和中国保健协会化妆品发展工作委员会专门发出通知。

“适用于全人群”产品也按儿童化妆品管理

儿童化妆品是指适合12周岁以下(含12周岁)儿童使用,具有清洁、保湿、清爽、防晒等功效的化妆品。对于标有“适合全人群使用”、“适合全家使用”等字样或者使用商标、图案、谐音、字母、汉语拼音、数字、符号、包装形式暗示产品使用人群包括儿童的产品,也按照儿童化妆品进行管理。

据相关统计,我国每年至少有5000万儿童使用化妆品。预计儿童化妆品市场份额近50亿元,且呈逐年增长趋势。市面上的儿童化妆品种类繁多,有唇彩、口红、腮红、指甲油、眼影、闪粉、化妆膏、粉饼、粉扑等。有些电商还以儿童化妆品组合套装的形式销售,销量可观。与此同时,儿童化妆品市场存在一些问题,如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儿童化妆品,伪造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非法添加激素和抗感染药物,声称“食品级”化妆品,销售容易被视为儿童化妆品的“化妆玩具”,不利于儿童的安全和健康。

提示一:3岁以下婴幼儿不宜使用“彩妆”

与成人相比,12岁(含)以下的儿童,尤其是3岁以下的婴幼儿,皮肤屏障功能不成熟,对外界刺激的易感性强,防御能力差,对细菌感染的易感性强。这些皮肤特性决定了儿童对化妆品配方有更多特殊的考虑。不仅儿童化妆品与成人化妆品差别较大,3岁以下婴幼儿和3-12岁儿童使用的化妆品也不完全相同。

根据规定,0 ~ 3岁婴幼儿使用的化妆品功效声称不包括化妆品修饰、卸妆等“化妆”类别。所以,家长不要给3岁以下的婴幼儿买“彩妆”。如果彩妆化妆品标签宣称3岁以下婴幼儿可用,则属于违法行为。

提示二:认准“小金盾”标志

为与其他产品相区别,应注意中文名称或包装是否明确适用于儿童等说明性文字,产品标签是否标注“应在成人监督下使用”等警示性文字。此外,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在2021年12月推出了儿童化妆品的“小金盾”标志。自2022年5月1日起,申请注册或备案的儿童化妆品必须标注“小金盾”标志;此前申请注册或备案的儿童化妆品未按规定标注“小金盾”标识的,化妆品注册人和备案人应在2023年5月1日前完成产品标签更新。即2023年5月1日后生产或进口的所有儿童化妆品都将标有“小金盾”。

提示三:出现不适立即停用

如果产品出现变色、油水分离、霉斑等现象或散发异味,应停止使用。当孩子第一次使用某种儿童化妆品时,建议先做“皮试”,选择少量、稀释或部分试用,看是否会有不良反应。如果没有异常,那就正常使用。

儿童化妆品使用过程中如出现过敏反应或不适,应立即停用。并且如果症状较轻,用清水清洗涂抹在皮肤上的化妆品,观察孩子的恢复情况;并且症状严重,或者皮肤上的化妆品清洗后没有好转,可以拿着化妆品及其外包装到医院皮肤科就诊,向医生描述化妆品不良反应的过程和细节。

提示四:不存在“食品级”化妆品

最近有商家在生产化妆品时使用了一些可以用来生产“食品”的原料,于是借机将这类化妆品称为“食品级”化妆品,暗示家长给孩子使用这类化妆品更安全。事实上,

化妆品和食品是两种不同类别的产品,依据不同的法规规定,适用不同的产品标准、原料要求、生产条件等,根本不存在所谓的“食品级”化妆品。

因此,《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儿童化妆品标签不得标注‘食品级’、‘可食用’等字样或者与食品相关的图案”。

日常使用中,如果偶尔有少量的口红、口红等合格的儿童化妆品舔到嘴里,也不用太担心,因为摄入量很小,一般还在安全允许的范围内。但如果孩子把儿童化妆品误认为是食物大量摄入,就可能导致健康风险。如有不适症状,应及时就医。

提示五:严格区分儿童化妆品与玩具

目前市场上一些由眼影、腮红、口红、指甲油组成的“儿童梳妆台”或“婴儿梳妆台”等产品非常受欢迎。其实这些产品很多都是玩具厂商生产的“化妆玩具”,只是用来整理玩偶等。仅按照玩具生产标准和质量检验标准进行生产和检验,未依法在药品监管部门注册或备案,不作为儿童化妆品管理。按照一般玩具产品标准生产的“口红玩具”、“腮红玩具”等产品,可能含有不适合用作化妆品原料的物质,如安全风险相对较高的着色剂,如果用作化妆品,可能会刺激儿童皮肤。

  • 发表于 2022-07-08 17:5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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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类: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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