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准上海南汇瓜果有限公司等65家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条例》规定,生产南汇桃、李安堂茭白、婺源绿茶、日照绿茶、淮山板皮(淮皮)、西峡蘑菇、柘城县花椒、桂山岩青、黄梅鱼面、嘉鱼莲藕、艾叶、岑溪古典鸡、灌阳红薯粉、灵山荔枝、柳江。地理标志特殊标志的使用申请提交给产品所在地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经相关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核,国家知识产权局确认,现予以注册。即日起,批准上述企业在其生产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以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特此公告。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