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雯/漫画
谎称部队军官,以部队采购物资为由骗取他人钱款。日前,河南省信阳市中级法院对罗山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熊某、罗某涉嫌诈骗一案,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二审裁定,罗山县检察院引导侦查的两起遗漏诈骗事实也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被法院认定。
一名“武警”打来采购电话
“你好,我是罗山县伍家坡武警支队采购员,想在你处采购一批冷冻食材。”李某是罗山县楠杆镇上的一名批发冷冻食材的商贩,2019年5月9日,他接到一名男子的电话,后又加了微信。
在聊天过程中,男子说自己叫范某,并给李某发送了一张“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某中队物资采购计划函”字样的订货单。李某看到对方微信头像是穿着一身军装的男子,又看到了“货真价实”的订货单,于是对范某的身份深信不疑,决定与其做生意。
双方约定冷冻订单的第二天,范某联系李某,称部队要外出拉练,急需购买一批自热米饭,并称能帮其联系商家。
李某心想自热米饭确实是部队的必需品,同时也不想失去和部队合作的机会,便和范某提供的商家联系,商家却称现在不方便做生意,给了李某一个厂家的电话,让李某和厂家直接联系。
接电话的自称是程某,商量好价格后,李某很快收到了对方从微信发来的发货单据,便将1.95万元的订货款打到了程某指定的银行账号。
订货款到位后,李某给程某打了个电话,准备告知其货款已汇出,然而电话一直无法接通。李某又先后与范某和商家联系,均无法联系上。李某便赶到范某所属武警支队询问,却发现根本没有这个人,方知上当受骗,于是到公安机关报案。
两名同村村民上演连环计
接到报案后,警方围绕范某实施诈骗的手机号展开了调查。很快,罗某进入警方视线。2019年7月,犯罪嫌疑人罗某在老家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同年8月,另一犯罪嫌疑人熊某被抓获归案。
据罗某交代,2018年3月,同村村民熊某找到他一起“做生意”,罗某负责提供手机卡、银行卡、商户信息等,熊某负责扮演角色打电话。分工确定后,做事一向小心谨慎的熊某想起从前乘车时见过罗山县的武警部队标牌,认为假冒部队更可信安全。
主意拿定后,罗某乘车到罗山县城办理了几张电话卡交给熊某。随后,熊某找到一些军人照片包装好微信头像和朋友圈,又找人把订货单PS成“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某中队物资采购计划函”,还买了几张信用记录良好的银行卡用于收款。
一切准备就绪后,2019年5月,熊某一人分饰三角,同时扮演“部队采购员”“商家”“厂家”,按照从网上找到的诈骗话术,做起了“生意”。
警方调取了被害人李某汇款银行账号的开户视频、取款单以及微信聊天记录,提取了案中所涉采购表以及订货单。经鉴定,取款单上的字迹是罗某笔迹。
两起遗漏诈骗事实水落石出
2019年9月,该案移送至罗山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审查后发现,熊某曾因诈骗被判刑,出狱没多久便开始实施新的诈骗行为,认为熊某从诈骗李某开始到被再次抓获这近两个月期间内可能还会有其他诈骗行为。
根据这一判断,承办检察官向公安机关发出补充侦查决定书,引导公安机关一方面补查微信聊天记录,另一方面及时固定相关电子数据,调取罗某银行卡账户的交易记录。果不其然,警方发现罗某银行卡的交易记录中有两笔可疑的账目往来。一笔来自贵州省,一笔来自河南省。
警方随即与贵州省公安机关取得联系,最终查明熊某于2019年6月16日伙同他人冒充贵州省某武警中队工作人员“张洪伟”,以拨打电话的方式向被害人朱某订购盒饭、干货等,骗取朱某订货款6.4万元。同日,熊某还伙同他人冒充某消防队负责采购的工作人员“洪伟”,以拨打电话的方式向被害人江某订购盒饭,骗取江某订货款3.2万元。
2019年10月,罗山县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对被告人熊某、罗某提起公诉。同年11月,罗山县法院公开审理此案,罗山县检察院指控熊某、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虚假身份及事实,通过拨打被害人电话等行为实施电信诈骗,共骗取他人钱财11.5万余元。
2019年12月6日,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熊某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罗某有期徒刑四年零三个月,各并处罚金2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11.5万余元。
熊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信阳市中级法院。近日,信阳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检察日报 刘立新 朱文玉 郑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