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
按照国家和甘肃省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市于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缴纳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为保障城乡居民及时参保缴费和按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现公告如下:
01
参保对象
各县区行政区域内所有城乡居民(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或已在所在县区外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不再参加本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在当地长期居住的异地城乡居民,按照本人意愿,可参加所在县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
02
缴费标准
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280元/人。贫困人群的个人缴费政府给予资助,其中全额资助对象个人不缴费,定额资助对象由个人全额缴费、政府按规定资助:
1.对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对象、农村低保一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给予全额资助。对农村二、三、四类保障对象、城市低保差额保障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不低于100元的标准给予定额资助,其中深度贫困县区按照不低于120元的标准给予定额资助。
2.符合参保资助的人员,应先按照缴费标准全额缴费,随后将资助资金划入参保人一卡通账户。
3.多重身份参保人的参保资助标准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补助,不得重复资助。
03
缴费时间
2020年9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04
待遇享受期
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05
可享受待遇
可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障待遇,主要包括:
普通门诊待遇、住院基本医疗待遇、大病保险待遇、“两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专项保障待遇、门诊慢性特殊疾病医疗待遇、医疗救助待遇(低保对象、建档立卡等困难人员)。
06
参保缴费流程
按照先参保登记、再缴费的流程进行。
1.本县已参保人员:2020年已在各县区参保的,可不办理参保登记,在确认参保身份信息正确的情况下直接缴费。
2.新参保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社保卡,在户籍所在乡镇(或社区)进行参保登记。
3.县外参保人员:若要在所在县区参保的,需先联系原参保地医保部门删除参保信息,然后在所在县区医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4.新生儿:①当年出生的新生儿,监护人应自出生之日起90天(含)内,按规定为该新生儿办理当年参保登记并缴费,自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享受待遇。②10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新生儿,因户籍等问题当年未能参保缴费,监护人可在新生儿出生之日起90天(含)内为该新生儿办理次年参保登记并缴费,自出生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享受待遇。
07
缴费渠道
(一)政府代征系统缴费。城乡居民可将参保费交由乡村医保经办人员,通过税务代征系统集中缴费。
(二)指定商业银行缴费。城乡居民可持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县域内任一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等商业银行各代办营业网点柜台缴纳。
(三)自助缴费。合作商业银行线上缴费方式请咨询承办银行工作人员具体操作流程。微信、支付宝自助缴费方式如下:
1.微信:打开“微信”客户端,依次点击“我→支付→城市服务→定位甘肃陇南→社保→甘肃社保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进入自助缴费界面,按要求输入参保居民身份证号、姓名、缴费年限,确认参保地后点击下一步,支付缴费金额后完成缴费。
2.支付宝:打开“支付宝”,依次点击“首页→全部→便民生活中的城市服务→定位甘肃陇南→社保→居民医保缴费”,进入自助缴费界面,按要求输入参保居民身份证号、姓名、缴费年限,确认参保地后点击下一步,支付缴费金额后完成缴费。
08
温馨提示
●城乡居民通过任一方式缴费时,请务必确认缴费身份信息和参保地信息是否正确,若有误请及时联系县区医保局、乡镇(街道)政府医保办予以更正,否则可能影响本人的医疗保障待遇。
●城乡居民通过微信、支付宝自助缴费时,请务必将城市位置选择定位到甘肃省陇南市,否则将导致参保地和缴费错误。
●以前错缴至所在县区以外的,今年缴费时,请务必先联系原参保地医保部门删除参保信息,然后在各县区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
●监护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为新生儿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登记并缴费的,新生儿不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
●为防止参保信息有误,预留纠错时间,请广大城乡居民尽量在2020年12月20日前完成参保登记和缴费,以免影响个人医保待遇享受。
●城乡居民在参保缴费中如遇具体问题,请及时咨询各县区医保局、税务局或乡镇、街道(社区)政府。
陇南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9月15日
(来源:陇南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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