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故事纯属虚构,仅以此为案例告诉大家,赠予的法律风险
包子不能乱给
小姜周末准备去隔壁城市找大学同学玩儿,在火车站等车的时候,她肚子有些饿,于是在火车站门口的包子铺买了几个包子,小姜不挑食,也没注意什么馅的包子。
小姜在火车站前准备进站的时候,有个老头子颤颤巍巍地走过来,对她说自己几天没吃饭了,希望小姜能够给一点钱吃饭。
现在都是信息时代,小姜没有带钱,但是看这个爷爷年纪很大了,又是一副虚弱无力的样子,小姜于心不忍,于是把手里还没来得及吃的几个包子给了老头,希望能让他垫垫肚子也好。
莫名被带走
小姜进站后,在候车室等车。突然,几个安保人员冲了进来,辨认了一下人群后,将小姜带了出去。
小姜吓坏了,还以为是什么社会人员认错了人,直到安保人员把她带到了火车站的办公室,还有路人在里面,看到小姜后说:“对,就是她,就是她给老汉儿吃了那几个毒包子!”
小姜这才知道原来这和那几个包子有关,但是她还是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好心办坏事
安保人员跟她解释了一下,小姜才知道她刚进站不久,老头狼吞虎咽地吃完了那几个包子,突然就倒地不起。
路人被吓了一跳,赶快报警以及拨打120,老头现在已经被送往医院了。事后,警方了解到,包子内有种馅含有花生,而老头对花生过敏,吃了花生后无法呼吸,因此窒息倒地,还好抢救及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这次的好心,不但让小姜没法按照正常按计划出行,老头还说自己身体到处不舒服,嚷嚷着要小姜负责,不但要支付所有的医疗费用,还要额外赔偿一大笔损失费。
小姜很委屈:难道自己好心还做错了吗?是不是以后都不能做好事了?
需要承担的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又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以如果是稍有瑕疵或者没引起严重后果,赠与人可以不用承担赔偿或协商。
但赠与人无法证明自己不知情、或明知食物过期有致人得病甚至死亡的风险,需要承担赔偿责任。面对老人的责难,小姜确实需要承担部分责任。
人们以后在面对需要帮助的人的时候,不但要有一颗善心与能力,还得具备一定的分辨能力再施以援手,千万不要“好心办坏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