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调查和财产分割一直是婚姻家事案件办理过程中的难点。很多当事人在离婚时,并不能全面地掌握和了解家庭的经济状况和对方的财产线索,会导致自己的利益受到严重的损失。甚至在很多案件中,也有对方当事人筹划已久,提前转移和隐匿了财产的情况。那么此时,当事人该如何查询对方的财产呢?今天来给大家支支招!

对方名下的哪些财产离婚可以分割?
根据《婚姻法》,离婚时可分割的财产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婚后对方获得的财产,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因此下列对方名下的财产都可以分割:
(1) 工资、奖金;
(2) 生产、经营的收益;
(3) 知识产权的收益;
(4)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 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 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 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离婚前财产调查机构都有哪些?

在离婚分割财产时,有的当事人会非常关心财产调查的情况,甚至不惜花费大价钱去聘请私家侦探,这种做法显然是错误的!为什么呢?
因为,私家侦探是游走在法律边缘的职业,我们不能确定他们的调查手段合法,而非法取得的证据,在法庭上是要排除的。这一点千万要注意!
离婚案件的调查取证是一件非常严肃、正规的事情,当事人可以通过律师和法院调查令来取证,比如:
如果想要知道对方有多少存款,可以告诉法官对方名下的银行卡号、开卡银行名称,向法官申请调查令去银行查对方的存款和流水;
如果想要知道对方的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等社保信息,可以告知法官对方公司名称,申请调查令去社保局查询;
如果想要知道对方名下的房产、车辆、公司等,也可以通过申请调查令的方式调查。
在这里,家理律师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
财产调查并不是难事,当事人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注意收集对方的财产线索,这样在分割财产时,你才能做到心中有数,避免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