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售卖切割机耗材过程中,网店老板邓某发现相关排版软件很有“市场”,便雇用网络黑客破解软件并销售牟利。6月9日,湖北省罗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邓某侵犯著作权案一审判决生效,邓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7万元。
“我们发现有人未经我公司许可,破坏软件的技术措施并通过网络平台低价销售。”2021年6月,某高新技术企业在网上搜索企业自主研发的平面激光切割数控系统的套料软件销售情况时,发现邓某开设的网店低价出售该软件,给企业带来了重大经济损失,该企业遂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案件后被移送至罗田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原来,邓某在为客户安装切割机过程中,发现不少客户想要购买涉案软件,但因官方售价较高而犹豫不决。邓某认为有利可图,于是雇用网络黑客破解软件并低价售卖,违法所得数额达13万余元。
企业的著作权被侵犯,既可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赔偿。办案过程中,检察官主动多次与企业沟通联系,及时告知企业享有的诉讼权利及案件办理进展。最终,企业考虑到邓某案发后第一时间注销网店、认罪悔罪态度以及家庭经济状况,主动放弃追究邓某的民事责任。
2022年5月,罗田县检察院以邓某涉嫌侵犯著作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该案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当庭宣判。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戴小巍 王章 丁胡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