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价值10万余元 警方缜密破案抓“内鬼”
近日,抚州市东乡区公安局缜密侦查,成功侦破一起盗窃手机摄像头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三名,为“百日行动”再添战果。
案情回顾:8月初,抚州市东乡区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某厂经理报案称:其厂区内生产的智能手机摄像头配件被盗,初步估计损失有10万余元。据报案人介绍,在该工厂生产大量手机摄像头,这种摄像头体积小、易藏匿,因此在生产和非生产过程中会安排专人值守和监控巡查,但怎么也没想到这些摄像头会突然“不翼而飞”。
由于案情复杂,涉案金额较大,案发后,抚州市东乡区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并全力开展案件侦破工作。经专案组民警研判分析,最终锁定陈某某、黄某某、刘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专案组民警连夜驱车赶往南昌市区,于8月16日凌晨,在南昌市新建区某宾馆内将盗窃犯罪嫌疑人陈某某、黄某某及刘某某抓获。
据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交代,几人已将盗窃的数万个手机摄像头通过邮寄方式出售到深圳一家公司。为挽回企业损失,专案组民警连夜驱车赶往深圳某快递公司将盗窃赃物追回,最终,在办案民警坚持不懈努力下,全部涉案财物于深圳某快递公司被成功截获并追回。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某、黄某某、刘某某三人已被抚州市东乡区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1.工厂企业等单位要加强内部人员管理教育,提高防盗意识;对内部财物采取必要防盗措施。
2.仓库、材料场所要严格施行建档建册、数量清楚、领用登记、保管到人等,并定期清点各种物料、财物。
3.加强放置贵重物品钥匙的管理。钥匙不能随便借给别人,以防止别人偷配钥匙,也要防止钥匙丢失。
4.内部要安排保安员严格遵守门卫控制、重点目标守护、机动巡逻的一般原则。恪尽职守,严把“进门关”“出门关”;本着不重不漏、互相衔接对重点要害部位守护。
5.如发生物品被盗,请尽快拨打110报警,提供线索,协助警方破案。
来源:东乡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