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行定位对方手机(杭州新买的手机被丢失的手机绑定后)

浙江,杭州。王先生给妈妈买了一款新手机,妈妈爱不释手,每天都拿着给孙子照相,可就在前几天,突然发生了一件奇怪的事情,妈妈手机里的照片和通讯录全部被清空了,王先生特别疑惑,他点进手机...

浙江,杭州。王先生给妈妈买了一款新手机,妈妈爱不释手,每天都拿着给孙子照相,可就在前几天,突然发生了一件奇怪的事情,妈妈手机里的照片和通讯录全部被清空了,王先生特别疑惑,他点进手机设备里查看,却发现了一个惊天秘密。

杭州:新买的手机被丢失的手机绑定后,被远程操控,拾者拒还手机

妈妈本来之前有一款智能手机的,当时还花了6700元买的,只是在半年前,妈妈带孙子去公园玩耍时,不小心把手机弄丢了,王先生马上给丢失的手机打电话,发短信都没回应,最后还关机了,多方寻找无果后,王先生又给妈妈买了一款新手机。

妈妈每天拿着新手机给孙子拍照,在相册里存储了几百张相片,一有时间就翻出来看看,可就在前两天,手机出现了异常,妈妈发现孙子的所有照片和通讯录全都没有了,妈妈赶紧找到王先生,想让他帮忙看看是怎么回事。

杭州:新买的手机被丢失的手机绑定后,被远程操控,拾者拒还手机

王先生拿着手机不停地翻找,时间一分一秒飞过,他陷入了沉思,最后,他点开了手机设备,直接滑到了最底端,上面显示的内容把王先生惊呆了。

新手机的设备里,居然有两个手机型号,一个是本机的,另一个却是丢失手机的,王先生继续查找,发现删除相片和通讯录的数据,都是由丢失手机操作的,这是怎么回事?王先生一脸懵。

王先生怎么也没想明白,丢失手机怎么有新手机的照片?后来,他咨询了专业人员才知道:新手机和丢失的手机用的是同一张电话卡,所以,两个手机的数据会通过云端同步,就连定位也会同步到对方手机上。

既然手机可以同步定位,王先生眼前一亮,马上又打开新手机,看看能否找到丢失手机的位置,还真是神了,丢失手机显现的具体位置在广场A座,某火锅店内,点开定位后,上面还显示了对方的电话号码,这才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王先生把对方的电话号码输入某微进行搜索,居然显示为朱某,王先生立马打通朱某的电话,说明来意,要求对方归还手机,不料却吃了闭门羹,朱某直接把手机挂断了。

杭州:新买的手机被丢失的手机绑定后,被远程操控,拾者拒还手机

王先生没有气馁,他继续根据定位找到了火锅店,一打听,原来朱某是这家餐馆的厨师,本来想找到店长,让他从中协调一下此事,可店长怕担责,也怕因为此时影响到餐厅生意,就直接报警,让民警来处理此事。

其实在星期三的时候,王先生就已经找过朱某,要求归还手机,当时朱某却要王先生付1200元,理由是:捡到手机的时候屏幕已经坏了,朱某换屏幕花了一千二元,必须要王先生承担这个费用,才能把手机还给他。

王先生当时很气愤,朱某当初捡到手机不还就算了,自己都已经找上门来了,他还讹人,一个屏幕1200,怎么可能,朱某看王先生不想给钱,又改口要2000才还手机,结果沟通无果,大家闹得不欢而散。

店长报警后民警跟到了现场,面对民警,朱某没有了嚣张气焰,他委屈地说:自己又没有偷你的,也没有抢你的,捡到手机时屏幕就是坏的,又看不清楚未接电话和未读信息,这才没有找到失主。

朱某自己的手机前两天坏了,看着捡来的手机闲在那里可惜,就换了个屏幕准备自己用,这才几天时间,都还没用热乎,王先生就找来了,那天向王先生要2000,也是因为有点生气而已。

朱某还拿出手机,把前两天付给手机店的维修费用展示给民警看,确实付的是1000元,不过金额下面怎么显示关闭状态,这是没付成功啊。

最后,经过民警协调处理,双方达成一致,由王先生付朱某500元,这件事才算结束了。

那么,对于朱某捡到手机,既又不是偷的,也不是抢的,在法律上他违法吗?

显然,朱某不属于盗窃,因为这是遗忘物,他只是捡到没归还,并不是偷盗行为。

那么对于遗忘物在《民法典》中也有明确的说明:《民典法》第一百零九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也就是:朱某捡到手机,应当返还给王先生,只是由于手机屏幕损坏,看不清未接电话和短信,才一直找不到失主,最后准备拿出来自己用,这种行为其实更属于侵占。

《刑法》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也就是:侵占是主观明知是别人的,还想据为己有,很显然,朱某知道手机不是自己的,却想留着自己用,这明显是侵占行为。

那么,侵占在法律上怎么判罚的呢?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侵占罪,数额较大为一万元以上;数额巨大为十万元以上。

也就是:别人的遗忘物如果价值大于一万,就属于数额较大,将会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对于朱某捡到的手机,原价是6700元,折旧三四千,这属于捡到的是小金额,物品不归还的情况不用拘役。

那么,朱某需要罚款吗?当王先生找到朱某后,朱某也想归还手机,只是在费用上没有和王先生谈妥,这需要的是协商处理,而不需要罚款。

最后,朱某给手机换了个新屏幕,王先生作为适当的补偿,付给了朱某500元也是合情合理的。

别人的东西始终是别人的,不要存有侥幸心理,现在的技术那么发达,稍不注意,把自己给关进去了,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大家对朱某捡到手机要2000才归还,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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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 2022-08-29 21: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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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类: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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