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研究中心专家点评:沃尔玛步步高涉嫌侵权或垄断
扬子晚报网3月29日讯(记者 范晓林)近日,国内多家沃尔玛门店公告显示,店内即日起暂停使用支付宝,被允许的支付方式只有微信支付、银联卡、信用卡、预付卡和现金。与此同时,沃尔玛门店还宣布将在近期与微信支付开展满减活动。而步步高也被用户爆料暂停使用支付宝,大力推行微信支付,表示支付宝的合作方式太强势,不接受双向接入,令人无法接受这样不公平的合作。
对支付宝说不,是“二选一”的结果
长期关注电商行业发展的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认为,暂停支付宝支付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用户体验,但沃尔玛与京东此前就已达成深度战略合作关系,而微信与京东同属京腾系,沃尔玛此举或是在京腾系和阿里系之间二选一的结果。据分析,步步高、沃尔玛超市拒绝阿里支付宝事件的本质还是“腾讯系”和“阿里系”掀起了新一轮在用户、数据、流水方面的争夺战。步步高拒绝支付宝可能有后者过于强势的因素,但根本原因可能还是步步高、沃尔玛属于“京腾系”,加强与微信体系的联系也是整体布局的一个环节。再者,商家有权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支付渠道,反过来,支付宝也可以选择“封杀”商家。
停用支付宝,有损公平或涉嫌垄断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刘勇认为,沃尔玛等的行为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经营者设定的义务。沃尔玛、步步高等购物超市禁用支付宝,消费者被迫只能微信支付,涉嫌对消费者“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没有正当理由,限定消费者只能使用微信结算,恶意排斥支付宝经营者提供的网络结算服务,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百良律师事务所何轶智律师则认为,随着“腾讯系”规模不断扩大,一旦形成市场支配地位,其针对阿里展开的行动则会被认定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
强迫选择支付方式或涉侵权
电商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百良律师事务所何轶智律师认为,沃尔玛停用支付宝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有权获得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沃尔玛停用支付宝的行为变相地强制了消费者在选择移动支付时只能通过微信支付,剥夺了消费者接受移动支付服务时的选择权。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河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助理研究员刘勇认为,上述行为涉嫌侵犯消费者选择权。据《消法》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支付服务的权利和自由,沃尔玛、步步高等购物超市应尽可能让消费者用最便捷,最善于使用的支付工具去完成消费体验,而不应“二选一”。编辑:李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