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为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案件过程中,下列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逃避执行(名单附后),现申请人自愿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5条的规定。
本院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2022)黔0303执3225号
被执行人:聂春建
男,汉族,1973年9月9日出生,住贵州省遵义市绥阳县风华镇光明村文庄文龙组,公民身份证号码:52212319730909****。
未履行标的:113210.6元
悬赏有效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2日。
凡提供被执行人下落使本院成功控制被执行人的,奖励举报者5000元(该执行悬赏金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赔付),悬赏有效期外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的,不予支付执行悬赏金。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或其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线索的人员或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
(2019)黔0303执1387号
被执行人:陈边
男,汉族,1972年9月2日出生,住贵州省遵义市绥阳县青杠塘镇野茶村,公民身份证号码:52213219720912****。
未履行标的:232890.00元
悬赏有效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27日。
凡提供被执行人下落使本院成功控制被执行人的,奖励举报者5000元(该执行悬赏金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赔付),悬赏有效期外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的,不予支付执行悬赏金。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或其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线索的人员或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
(2017)黔0303执792号
被执行人:陈娜
女,汉族,1978年2月4日出生,住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南娅路2号1栋2单元11号,公民身份证号码:52213119780204****。
未履行标的:1037333.00元
悬赏有效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27日。
凡提供被执行人下落使本院成功控制被执行人的,奖励举报者5000元(该执行悬赏金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赔付),悬赏有效期外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的,不予支付执行悬赏金。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或其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线索的人员或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
(2021)黔0303执555号
被执行人:吴元康
男,苗族,1981年9月25日出生,住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洗马路247号,公民身份证号码:52222519810925****。
未履行标的:164653.3元
悬赏有效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27日。
凡提供被执行人下落使本院成功控制被执行人的,奖励举报者5000元(该执行悬赏金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赔付),悬赏有效期外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的,不予支付执行悬赏金。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或其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线索的人员或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
(2022)黔0303执恢460号
被执行人:林齐洪
男,汉族,1992年2月16日出生,住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中建幸福城1期临街门市,公民身份证号码:50022219920216****。
未履行标的:45000.00元
悬赏有效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1日。
凡提供被执行人下落使本院成功控制被执行人的,奖励举报者5000元(该执行悬赏金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赔付),悬赏有效期外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的,不予支付执行悬赏金。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或其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线索的人员或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
(2019)黔0303执2354号
被执行人:赵远航
男,汉族,1987年9月5日出生,住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高坪镇永胜村玉屏组,公民身份证号码:52212119870905****。
未履行标的:20000.00元
悬赏有效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27日。
凡提供被执行人下落使本院成功控制被执行人的,奖励举报者5000元(该执行悬赏金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赔付),悬赏有效期外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的,不予支付执行悬赏金。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或其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线索的人员或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
(2021)黔0303执1016号
被执行人:白林
男,汉族,1987年8月7日出生,住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香港路华义商住楼1栋6单元2号,公民身份证号码:52212119870807****。
未履行标的:116259.33元
悬赏有效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27日。
凡提供被执行人下落使本院成功控制被执行人的,奖励举报者10000元(该执行悬赏金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赔付),悬赏有效期外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的,不予支付执行悬赏金。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或其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线索的人员或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
法院对举报人的身份
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
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
0851-28669967
(来源: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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