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黄的法律来信:丈夫玩消失不给生活费,你该怎么办?
昨天,小黄收到了这样一条评论。
今天,我们就特此针对这位读者提出的问题为大家分析一二。婚后丈夫消失,不给付孩子抚养费,你怎么做才能在最大限度内保障自己及孩子的合法权益?
法析1:不想离婚,你应当这样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中第四十三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也就是说,婚内抚养费的请求权属于子女所有,未成年子女可请求未履行抚养义务的一方支付抚养费。而与此同时,未成年子女一般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缺乏独立的诉讼行为能力,因此其无法独立诉讼,但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未成年人提起诉讼。
根据您的描述,推断您的孩子未满18岁,仍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甚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独立实施民事诉讼活动,可以由您,也就是孩子的母亲作为法定代理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向其索要抚养费。
法析2:想要离婚,你应当这样做。
若您在想要丈夫给付抚养费的同时也想要离婚,则可以直接提起离婚诉讼。
因为离婚纠纷中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可要求另一方补付婚内抚养费,但离婚纠纷中必须基于双方离婚为前提,若离婚诉请未被支持的,则全部诉请均会被驳回。
也就是说,离婚是您自行上诉要求对方补付抚养费的前提条件。
法析3:诉讼判决过后仍不给付抚养费,你应当怎么做?
如果婚内已判决支付或已判决离婚后,丈夫仍旧不付抚养费,那么您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一方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该当事人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不仅如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这说明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经申请,由法院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执行。
也就是说,已有相关判决后,丈夫仍旧不给付抚养费的话,您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法析4:丈夫玩失踪,会影响强制执行吗?
不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也就是说,在找不到丈夫本人的前提下,可以用其名下的财物进行折抵,无需找到丈夫本人。
另外,抚养费也不仅仅只包括“生活费”,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丈夫玩消失不给生活费,您应当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与孩子的合法权益,保障孩子的正常生活。儿童的健康成长离不开父母之爱和家庭培育,我国民法典中关于抚养费的规定也体现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原则,目的是尽可能预防和减少因夫妻关系变更给未成年人带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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