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接待了一位当事人的来访咨询,当事人称其母亲想要离婚,父母间的感情已经破裂,父亲下落不明有三年左右(一直未报案)。离婚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其父有赌博史,同时也有一些外债,但这些债务母亲并不知情,近期陆续有债权人将其父亲诉至法院并要求其母亲共同承担还款责
为此,当事人母亲想要尽快离婚,结束这段婚姻。
了解到上述情况后,本人就此予以相应的法律解答。本案女方可以通过两种途径达到离婚的目的:一是通过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后再向法院起诉;二是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
一、申请宣告失踪后起诉: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是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判决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但是如何申请对下落不明的人宣告失踪呢?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踪的,应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公告期间届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宣告失踪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或者驳回申请的判决。
根据以上司法程序可知,通过配偶一方或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失踪,经法院做出宣告失踪的判决后,夫妻一方再向法院起诉离婚就可以达到离婚的目的。就本案来说,男方在三年前就已下落不明,但家属一直没有报过案,也没有公安机关出具的书面证明,如果现在去申请宣告失踪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二、直接起诉离婚:
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离婚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经立案审查,发现当事人下落不明,法院将通过公告方式发布送达起诉状副本等相关法律文书。在公告期满后,被送达人仍然没有到庭应诉的,法院将按照缺席程序进行审理,依据审理查明的事实证据作出判决。
就本案来说,建议当事人母亲尽量收集到能够直接证明夫妻双方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然后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这样即使法院本次没有判决离婚,等判决生效6个月后通过再次起诉应该就会作出离婚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