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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中国,“博士”这一称谓可追溯至战国时期,后来演变为一种重要的官职,具有极强的专业性和实践能力。古代的“博士们”除了精研传统经学,还是法律、书画、医学等领域的专家,可谓是博古通今、多才多艺……
“博士”一词最早出现在战国时期,指的就是学识渊博之人,就像颜师古所说:“博士者,多闻之士。”这一时期见诸于史籍的博士已有数人,例如《战国策·赵策》记载,赵王见到郑同时说:“子,南方之博士也,何以教我?”《史记·循吏列传》记载:“公仪休者,鲁博士也,以高第为鲁相。”这些人都是当时富有学识的士人,是“博物通达之士”,被称为“博士”,并受到人们尊敬。
魏文侯曾说:“博通士也者,国之尊也。”这些博士作为高级人才,自然成为国君们拉拢的对象。大约在战国末期,一些诸侯国为了延揽人才,专门设立了博士官,博士也正式成为一种官职。《宋书》中有“六国时往往有博士,掌通古今”的说法,可见当时的博士官要具备丰富的知识,为国君起到参谋的作用。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也设立了博士官。《汉书·百官公卿表》中有“博士,秦官,掌通古今,秩比六百石,员多至数十人。”秦始皇时有博士官七十人,六百石的品秩相当于郡承,并不是很高的官阶,也没有什么实权,只是起到咨议的作用。
(《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