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浙江法制报
买卖微信号,月入过万不是梦?对于这样“轻松又来钱快”的兼职要警惕了。近日,经余姚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大学生段某因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法院判处刑罚。
2020年3月,宁波市鄞州区的何某接到一自称是某知名贷款平台“客服”的来电。互加微信后,“客服”称目前有个贷款业务,只要下载“官方”贷款APP,注册会员,即可享受低息贷款,最高额度30万元,且没有贷款门槛。正为借钱一事发愁的何某动心了,下载了APP并交了会费699元。随后,“客服”称只要花钱升级为高级用户即可享受一秒放贷。由于“客服”微信头像看起来挺“官方”的,何某不疑有他,又支付了两笔钱,结果之后“客服”再无回应。发觉被骗的何某赶紧报警。
何某可能没想到,添加他为好友的微信号实际上都是空号。这些微信号以每个750元的价格出售,被不法分子用于实施电信诈骗。段某就是这个交易链中的一环。
2019年12月,段某通过某兼职信息认识了一神秘买家“远山迷雾”。对方称,“只要段某能找些活跃度在1—5年期间的闲置微信账号卖给他,就能获得一笔丰厚酬劳,多劳多得,月入过万不是梦。”那时的段某还在某技术学校就读,这样的兼职简单易行来钱快,他就开始寻找“微信账号供应商”,很快通过网络找到李某,李某称有渠道购买到一批无人使用的微信号。
然而,“远山迷雾”提出,“需要把这些微信号的头像和昵称,统一修改仿造成某知名贷款平台专用的商标图案和客服头像。”段某又吩咐李某照做。操作完成后,李某将这些微信号分批出售给段某,段某再按照每个微信号加价50元的标准卖给“远山迷雾”。
据调查,段某共通过上述方式出售微信号2500余个,所售微信号被用于电信诈骗,涉及诈骗金额数百万元,段某从中获利12万余元。
“我知道这些微信号可能后续会被用到不好的地方,可我没经受住诱惑……我知道错了!”案发后,段某很后悔,向检察官表示愿意认罪认罚。
2022年3月,余姚市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考虑到段某是大学生,且系初犯,悔过态度良好,并已返还部分违法所得,检察官对其适用附条件的量刑建议。开庭前,段某将所有获利12万余元全部退出。
近日,余姚市人民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被告人段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1.4万元。
来源:浙江法制报(通讯员 戴文超 王天成 记者 高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