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天一剑
悬 赏 通 告
目前,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正在侦办一起重大诈骗案。经查,钟友明有重大作案嫌疑,我局已于2022年3月25日将其列为网逃人员。
为尽快将犯罪嫌疑人钟友明抓获归案,我局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该员线索,凡提供重要线索或协助缉捕有功的个人,奖励人民币30000元。公安机关承诺对提供线索者的信息严格保密。
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
2022年9月5日
举报电话:18807758107、0775-2296033
联系人:黄警官
钟友明,男,身份证号码:452501197909020910,户籍地址:广西玉林市玉州区南江街道竹美社区下村23号。
玉林市公安局关于敦促违法犯罪人员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通告
为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处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安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给在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下统称“在逃人员”)改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在逃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
二、由于客观原因,本人不能到司法机关投案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案,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的,视为自动投案。
三、在逃人员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在逃人员送去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
四、在逃人员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以及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破其他案件,或者积极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在逃人员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五、在逃人员要认清形势,珍惜机会,尽快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任何人不得为在逃人员提供隐藏处所、财物,交通工具,为其通风报信或者作假证明包庇,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凡知悉在逃人员情况、信息的公民,都有义务向司法机关检举揭发。司法机关将对举揭发人员依法予以保护和保密。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举报电话:0775-110
谢警官:19177658823
覃警官:19877052107
投案地点:玉林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
玉林市公安局
2022年9月1日
犯罪嫌疑人信息
1、刘钦海,男,绰号:“阿海”,身份证号码:440822197707122251,户籍:广东省廉江市石角镇苏茅垌村24号101房。
2、宋寿国, 男,绰号:“阿国”,身份证号码:440822197111202218 户籍:广东省廉江市石角镇元垌仔村74号。
3、刘付金寿,男,绰号:“阿寿狗”,身份证号码:440881199103292216,户籍:广东省廉江市石角镇马路岭3号。
4、刘付明聪,男,绰号“明聪”,身份证号码:440881199511242250
户籍:广东省廉江市石角镇山腰下村14号101房。
5、刘付亦振,男,绰号“老嗨”,身份证号码:44088119901208231X,户籍:广东省廉江市石角镇垌福下村11号。
6、钟昌盛,男,绰号“阿牛三”,身份证号码:440881199110172212,户籍:广东省廉江市石角镇横石担伞塘村84号101房。
来源:玉林公安、玉州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