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每次来,我都要亏本几百块!”
“我觉得这个商家玩不起,
难道我吃得多也是一种错吗?”
......
近日,
湖南长沙的康先生投诉称,
他因为吃得多而被一自助餐厅拉黑,
不允许他再去消费。
康先生说,
自己第一次去这家餐厅,
因为选猪脚的事情双方便闹了不愉快。
就在康先生挑猪脚时,
店内的工作人员制止了他,
认为他这样挑拣之后,
其他顾客就没法吃了。
在工作人员提醒之后,
康先生把一盆猪脚直接端上桌,
并且全部吃完,猪脚大概有三斤多。
第三次光顾此店,
康先生带上了自己的朋友,
两人吃了七八斤的虾(带壳重量),
把台面上的虾都吃光了。
第四次去消费,
康先生把桌上的羊肉串全拿走后,
工作人员竟直接对康先生表示
“下次别来了”。
之后,
康先生团购消费券再次进店,
遭到了商家拒绝。
记者前去采访,工作人员则表示:
“我们老板说了,
哪个接待他,哪个赔钱。”
并且称与康先生一起来的朋友
也不能进店消费。
但是店内的就餐须知明确标明
“尽情享用,请勿浪费”,
康先生觉得很不满,
认为店家歧视他们吃得多。
店家则表示,自己是私人企业,
消费不起康先生的胃口。
“光是豆奶他能喝二三十瓶!
猪脚吃一盆、虾用盆子盛,
我成本都会亏掉!”
店家还表示,
康先生来一两次也可以,
但他来了很多次,
他们现在承受不起。
“搞直播的人我们不接待!”
谁知,
采访过程中店家直接说出了这句话。
原来,
康先生是一名美食主播,
去自助餐消费时,会进行直播。
但他告诉记者,
自己并没有故意为了讨好观众
而展示自己很能吃。
对于店家的态度,
康先生表示自己“肯定不接受”。
商家拒绝接待消费者的行为
是否构成侵权呢?
记者采访到律师,律师表示,商家拒不接待的行为并不会给消费者带来损失,因此不存在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我国现行的法律,仅对部分关系到居民基本生活的合同主体设置了强制缔约义务。对于普通的交易主体,比如饭店、酒店这些是没有设立限制的。商家具有是否选择接受消费者的自由,不存在侵犯消费者的权益。
对此,
有网友表示商家“玩不起”
谷雨221:这就是典型的玩不起,看见能吃的就不让别人来,那些不能吃的也没见你少收钱啊?无以规矩,不成方圆,既然规矩已经定下,那就该遵守,如果只允许自己赚钱,不允许自己赔钱,那你还开门做生意做什么?
我心动尼耶_ :开不起别开就是说,开了又怕别人吃穷你们家,还叫自助餐
还拉黑别人
厉害了wuli志敏:自助餐吃多了不让人家进去,那吃少了是不是得退钱啊
TopicMakerXXX :能吃的毕竟是极少极少的,自助餐厅也不想想自己每天多赚了多少…
虫合小鬼:开自助还怕别人能吃,开不起别开
你的男友_彭于晏:对赌协议 赌输了老板就不行了
菜菜kana :开自助餐厅的是不是玩不起 几百个人里可能才能有这么一个也要拉黑人家
一日三夹:自助餐本来就是让能吃的人多吃点,不能吃的人少吃点,这样达到一种平衡商家也是盈利的。玩不起就不要玩
也有网友认为,
做生意不容易,不能强买强卖
贵贵哈哈哈:他太实,50多只羊,他可一只薅羊毛,那家伙薅的像葛优似的谁看不出来
Nokki_小十一:我知道的吃播探店博主,每次吃自助餐如果吃的多了都会多给一些钱,人家也是靠视频赚钱,也吃的挺多,但是做人基本素养还在的,这种就很让人敬佩有好感。看了图也不是什么装修高档的大饭店,做小生意的如今真的不是很容易,说不定一天赚的还没他吃得多,没他直播赚的多
就差不多就得了……也体谅一下小本买卖的老板吧。
莓莓星糖:这好吓人啊 猪蹄子吃一盆 豆奶喝二三十瓶666 自助餐应该会很喜欢我这样的人 每次去吃一点就撑了
我不但会心疼:我见过那种拿着盘子在哪站着一只等补虾的,一开始我不懂为什么,等我站了一次就明白了。一大盘虾补上来之后,一个人能弄走大半盘。基本补上一次,2个人抢着就弄没了。。我直接傻眼。在后来自助餐厅让凭小票去领虾,哈哈哈哈。老板可以该一下餐厅的规则嘛~~~这样太直接对自己店名声也不好。
鼓泠泠:开店就是为了做生意赚钱的,一次两次,店家也没说什么,可每次吃这么多,店主肯定不高兴了,亏本生意谁愿意做呀
移动叔叔:看热评很多都是骂店家开自助玩不起,就没有人觉得这位吃播狠吗?两个人喝掉54瓶豆奶和5瓶鸡尾酒,还有一盆半的猪脚,他们到底有没有催吐?还有你们有没有想过羊肉串、猪蹄这些烹饪都是要时间的,他一锅端走,餐厅就算要补也得时间,其他人吃什么
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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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 湖南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晨视频、网友评论
来源: 南国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