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记者从银川市发展改革委获悉,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银川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即日起加收燃气附加费0.90元/车·次。
本通知执行范围为银川市辖三区,两县一市可参照执行。执行时间为2022年6月1日,待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下次联动后适情进行延续、调整或终止。
根据要求,交通运输部门要及时印刷加收燃气附加费提示贴,并在出租车明显位置进行张贴。交通运输部门、出租车经营企业及出租车驾驶员要切实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并在收费前告知消费者,严格执行价格政策,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市场监管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张贴明码标价提示贴和不告知消费者等价格违法行为要严厉查处,情节恶劣的要予以曝光并进行处罚。
来源:黄河云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