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讯(记者 郭斌 张杨)1月20日,山西晚报记者从大同市交通运输局获悉,春节期间(农历除夕至正月十五)大同市巡游出租汽车起步价从7元调整为10元每趟次。
从2019年起,经过成本监审、价格听证,大同市发改委完成建立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的相关工作。
根据大同市发改委《关于建立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精神,按照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实施办法,春节期间(农历除夕至正月十五),市区巡游出租汽车实行运价浮动,巡游出租汽车起步价上浮可超过20%,起步价浮动加价3元,调整为10元每趟次。
日前,晋中市交通运输局也发布公告称,春节期间(农历除夕至正月十五),晋中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起步价上浮4元,按照现行中准价标准,每乘运一次乘客,在计价器显示金额的基础上加收4元。出租汽车计价器参数不作调整,每乘运一次乘客,在计价器显示金额的基础上加收4元,并出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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