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女士从汽车租赁公司租了辆车,本想着跑网约车挣钱养家,但没料到疫情来得突然,不能营运但租车的合同仍要履行。租赁公司说好的疫情期间给免租,可最近几天,周女士说对方总是催要租金,“都没营运哪里来的钱交租金呢?”
周女士于2019年10月底租的车,租期半年,出租方为陕西盛世鑫创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周女士说,租车押金10000元外,加上服务费等其他费用,提车前总共交了15700元,第一次租的车是电动汽车,因为开着不习惯,一个月之后就申请换了车,换车后又重签了合同,电动车每月租金3900元,换了之后每个月是3200元。
也就是从2019年11月26日因换车补签了5个月的合同。到春节前三天,周女士想着回家待三四天后就赶紧回来再开工。没想到疫情爆发,所有的营运车辆全面停运,她不得不待在家里,但公司却催三月份的租金。
“这期间我一天都没营运,哪里来的收入啊?”周女士说,租金都是预缴,2月也没跑,但在1月31日就提前预缴过了,想着很快就能营运,没想到一直停运。周女士哭诉:“现在又催收3月的租金,我上哪儿去找这笔钱呢?”
周女士坦言,疫情爆发初期,租赁公司就发过通知,说要减免租车费,可不明白为何又开始催收?
在周女士出示的2020年1月30日该公司发的通知上,写着车辆租期、合同期顺延,其中有一条是“没交租金或拖欠租金的司机不予减免租金”。周女士说,为什么就不能等营运了挣到钱了再给租金呢?
3月19日,华商报记者联系了租赁公司的车辆管理员,其表示,目前的租金照常收取,减免是指顺延期减免,因为网约车所属的各平台复工时间不同,所以现在有些网约车还处于停工状态,那么就无法计算顺延的具体天数。
该租赁公司负责人王先生表示,疫情期间,公司也要照常经营,前期照常收取租金,在租车合同期满后,会计算疫情停工时间,再给予顺延合同和减免租金的处理,希望能理解。
华商报记者 苗巧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