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租车配司机(陕西男子面试当司机却租了个货运车 想要回租金很犯难)

田先生没有固定工作,今年8月初他和妻子在多个APP平台寻找合适自己的工作。9月14日,田先生向本报965369热线反映称,8月3日,他通过其中一个APP联系到一家名叫西安金斗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陕西男子面试当司机却租了个货运车 想要回租金很犯难

田先生没有固定工作,今年8月初他和妻子在多个APP平台寻找合适自己的工作。9月14日,田先生向本报965369热线反映称,8月3日,他通过其中一个APP联系到一家名叫西安金斗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并通过该公司业务员的推荐,参加面试。面试后,与该公司签订了新能源汽车租赁合同,但车租了一个月,仍然没有固定收入,还让自己损失了上万元。

面试当司机却租了个货运车

田先生认为,自己是落入了西安金斗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陷阱。“当时,我联系的业务员问我有没有驾照,能不能开货运车,为了尽快找到工作,增加家庭收入,我就去参加了面试。”田先生说,自己本来是想在APP里找一份司机的工作,却被业务员推荐租赁一辆货运车。

“业务员在微信里给我介绍时说,货运车租了之后,每天保底两趟活,路线是固定的,活是赠送的。”田先生说,业务员推荐时还表示,618购物节之后,很多仓库出现爆仓压货现象,公司在极力招聘司机,如果能保证出车,每月的收入是很可观的,半年下来能挣10万元。

田先生说,要想成为司机,必须租赁该公司的车辆进行营运,并且公司为田先生提供营运机会。租车是每月4500元,押金为9000元,半年的保险费是3800元,2000元是半年的线路调动费。田先生翻出他与业务员的聊天记录时说,后来这2000元给他免了,在合同上并未体现。

业务员因夸大宣传被公司辞退

田先生说,合同是今年8月3日晚7时许签订的,但生效时间是8月4日。“租赁合同签了,车也当天就开走了,但我回家等了半个多月,公司没有提供一个线路。”田先生告诉记者,车每天放在家里,不仅要按月交租金,还要交停车费等,他已经无力承担。

无奈之下,田先生联系到该公司负责人,询问是否能保证提供运营路线或者退租。可得到的回复是,该公司给田先生介绍业务的业务员,因夸大宣传已经被公司辞退。9月15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未央路的西安金斗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一位王姓负责人在电话中表示,给田先生介绍租车业务的员工的确存在夸大宣传,20天前就已被公司辞退。

“田先生租赁的车,是公司在陕西车小帅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租的,我们之间也有合同约束,所以田先生如果单方面违约,就要按照租赁天数扣除费用。”王姓负责人说,半年的保险3800元是给保险公司一次性交了,4500元一个月的租赁费也是他使用过的,剩下的9000元押金,按照违约天数计算下来,就只能退2000多元。

目前,田先生已经将货运车和车钥匙交给了西安金斗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同时拨打了12345进行投诉。

不要轻信工作人员的承诺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租赁公司的员工向该名男子承诺在一定时间内推荐货运业务,尽管该承诺仅体现在微信聊天中,但是微信聊天记录也是证据,同样具有证明效力。如果该名男子当初就是冲着这项承诺才签订的租赁合同,而该承诺未兑现,那么该名男子可据此解除租赁合同。因双方的租赁合同未就租车的盈利做出保证,因此该名男子索要租车的经营损失很难得到支持。

赵良善说,如果租赁公司的员工向该名男子的承诺属于履行职务行为,根据《民法典》第170条:“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的人员,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对执行其工作任务的人员职权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由此引起的合同责任由租赁公司承担。如果租赁公司的员工向该男子的承诺被认定为个人行为,由此引起的责任由员工个人向该名男子承担。

文/图/视频 本报记者 葛兰 实习生 王依依

来源: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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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 2022-09-20 11: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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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类: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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