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就是中秋、国庆假期,不少人外出游玩都会选择租车出行。不过北京的林先生最近有些郁闷,之前通过飞猪平台租车去京郊游玩,还车取押金的时候却遭遇租车公司各种推诿。对此,飞猪平台表示,租车公司未退还消费者租车押金的行为确系违规,目前平台已先行垫付将押金全额退还至消费者账户。
消费者
还车后要求退还押金
遭遇客服推诿甚至不接电话
今年7月16日,林先生想去京郊玩,于是通过在飞猪平台进行了搜索。经过条件筛选后,飞猪平台推荐了一家名为“喜芝郎租车”的公司,林先生下了租车订单。但一直到出发前一天,都没有租车公司联系林先生。他打电话咨询租车公司客服,“客服说没有看到订单,又说可能是内部系统出了问题。”林先生被客服告知,他想租的丰田雷凌没有了,可以换一辆奔驰,但要线下收取5000元押金。因为着急用车,林先生就支付了押金,“问了飞猪,也说要给押金。”不过,林先生留意到,押金的收款方是一家酒吧,而不是之前在飞猪平台上联系的喜芝郎租车公司。
7月17日,林先生归还了车辆,却发现喜芝郎租车一直不退还5000元押金。“找他们沟通,就各种推诿,或者干脆不接电话。”林先生更发现喜芝郎公司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在飞猪下架,“原来的公司改名为麻雀租车,隶属另外一家叫做八八租车的公司。”林先生说,两个公司的客服互相推卸责任,八八让找喜芝郎,喜芝郎又让找飞猪平台。随后,林先生联系飞猪平台,“飞猪一开始说不退没关系,他们有保障金,可以退给。”不过,飞猪平台又告知林先生,保障金给其他消费者赔完了,建议林先生报警。
飞猪旅行
平台已先行垫付退还押金
商家恶意违规将诉诸法律
飞猪旅行客服接受南都·湾财社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喜芝郎租车未退还消费者租车押金的行为确系违规,针对该商家恶意违规并拒绝处理和沟通的情况,我们已收集相关证据和材料,并将诉诸法律程序解决。“考虑到消费者的不好体验,平台现已先行垫付,将押金全额退还至消费者账户。”
飞猪旅行客服也提醒消费者,中秋、国庆假期将至,有租车出行需求的消费者在线下取车、用车、还车等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务必保留好相关证据,并及时反馈平台。飞猪将积极协助处理,坚决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与商家发生纠纷后如希望获取商家的企业信息,飞猪平台将为消费者提供信息申请渠道。消费者进入链接,提交订单号、个人身份证明等信息,完成审批后即可获取。同时,如果消费者计划继续通过法律方式维权,飞猪将依据法律规定,为消费者提供其他需要的证据或协助。
调查
喜芝郎租车已经被飞猪下架
公司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天眼查信息显示,北京喜芝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于2021年, 位于北京市, 是一家以从事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580万人民币, 超过了72%的北京市同行。天津八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小微企业,其中八八租车APP是一款租车服务软件,线上操作快速取还车,车型丰富。
天眼查大数据分析, 天津八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共对外投资了10家企业,其中包括北京喜芝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过,天眼查信息显示,2022年2月9日,北京喜芝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因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而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南都·湾财社记者查询飞猪旅行平台发现,喜芝郎租车已被下架。
律师:
租车公司无故不退还押金
已构成违约并承担相应责任
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李泽坤律师、杨登基律师表示,本案中有多重法律关系,其一,消费者与租车公司成立车辆租赁合同,租车公司在完成租车服务后无故不退还押金,已构成违约,其应当退还押金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其二,消费者与飞猪平台成立网络服务合同,飞猪不能提供租车公司正式名称的,或承诺在租车公司怠于履行义务时其先行退还押金的,飞猪平台应当先行承担赔偿责任。鉴于本案标的额较小,本律师建议先通过向相关行政部门投诉(12345、当地消费者保护协会等),如不能解决的,应当将租车公司和飞猪平台一并起诉至法院,要求两者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四十四条: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采写: 南都·湾财社记者 许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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