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昌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成功破获系列合同诈骗案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涉案金额达17万余元。
2017年11月15日,永昌县河西堡镇居民王某某报称:永昌县居民于某与其经营的汽车租赁公司签订了车辆租赁合同后,将其公司内的一辆xx牌越野车租赁逃匿,要求查处。
接报后,经侦大队遂即立案侦查,并对于某进行上网追逃。1月26日,于某被兰州市七里河公安分局刑事侦查直属大队抓获。1月31日,民警将于某成功押解回永昌。经审讯,犯罪嫌疑人于某如实陈述了其先后四次在不同的租赁公司租赁4辆小轿车后,分别以自己的名义进行非法倒卖,累计骗取他人现金10.45万元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于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已被永昌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
从租车公司把车租出来,然后倒卖,这种作案手法并不新奇。之所以能轻易得手,一方面是因为租车公司对租车人的个人身份资料等信息审核不严,导致犯罪分子有机可乘。另一方面,租车公司对车辆的监督管理也存在漏洞,被租车辆离开区域、失联等情况监管核查不到。出租方要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租赁流程,加强事前信用考察。签订租车合同前,应通过多种渠道对租车人的身份、经济状况、信用程度、租车用途进行全面认真的核查登记,辨别相关信息的真伪,做好事前风险评估和防范。同时设立有效担保,在签订租车合同时,租赁公司可要求承租人提供保证人、保证金、财产抵押等担保方式,最大限度地防控风险。
对此警方还要提醒,对来历不明、手续不全的车辆,大家一定要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