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杀人案今天二审开庭,这个案子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反响,可能还有人不知道劳荣枝是谁,先简单说一下这个案情。
1996年,劳荣枝和其男友法子英在南昌杀害了一家三口,之后又在温州杀死两人,加上在合肥犯的案,一共杀害了7人。
杀害七人,这已经属于骇人听闻的重大刑事案件了,但这件事更出名的地方在于,此后居然这个劳荣枝换了名字之后,潜逃了二十年。
期间做过很多工作,甚至因为面容姣好,还在娱乐场所工作过,对于一个能够潜逃20年的美女,抓住之后,立刻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抢劫、绑架三罪并罚判死刑,这也是很多人预料中的事情,毕竟如此严重的罪行,又故意潜逃这么多年,判处死刑也是罪有应得。
但是能够潜逃20年的劳荣枝,很显然求生欲望非常强烈,哪怕是罪有应得,也会用尽法律手段,上诉就是其中的一种。
二审庭审的过程中,辩护律师提出了许多对劳荣枝有利的疑点,很多人都不明白,为什么律师要为这样一个杀人魔鬼做辩护,为坏人做辩护的律师,也是坏人吗?
关于律师为什么要为坏人辩护的话题,其实是个经久不衰的热点问题,很多著名的法学家律师教授都做过很多解释,但每次遇到这种事还是会有人心中产生疑问。
很多解释过于枯燥或者学术,当时看了可能明白了,过段时间可能就忘了,关于为什么要替坏人辩护的问题,其实有一个比较通俗的解释。
你相信你从小跟你玩到大,认识了三十年的朋友会坑你吗?
你相信你的女朋友或者老婆完全不会出轨吗?
在现代社会,相信对于以上的两个问题,没有人敢拍着胸脯说,百分百一定没有任何问题,那么你想一想,一个你结婚了好多年的老婆,天天见面,亲密无间的人,都可能有事情隐瞒你,那么你有凭什么,仅仅凭借着一篇或者几篇报道,就对某人所犯的罪行百分百确认呢?
人总是很容易相信,自己第一眼看到的东西,比如说关于罪案的报道,只要是陷入这种先入为主的观念里面,人就会相信,它就是有罪的。
但是在法院审判之前,任何人都是无罪的,而且未经审判,所有的事实都未经确认,并不一定是你第一次看到的那个样子。
律师所谓的为坏人辩护,完全就是在更加清晰地向法官展示,这件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个什么样子,是不是跟最初认定的事实完全一致。
除了事实之外,还有刑罚的问题,所有法条上的刑罚都是一个区间,而律师要做的,就是给法官展示最轻的证据和观点,从而争取一个合理的刑罚时间。
未经审判,没有人是被证实的坏人,在法庭上,律师所做的,只是尽量让案件更加接近真实,而不是公诉方认定的事实,同时争取一个相对公平合理的刑期,最终由法官来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