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市区出租车(非网络预约)运价结构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固原市区出租车运价结构,切实提升出租行业服务质量,促进出租行业稳定健康发展。按照《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在严格履行价格听证等法定程序后,决定对固原市区出租车(非网络预约)运价结构进行调整完善,现将调整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价范围
固原市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东至东岳山、西至中河、南至二十里铺、北至沈家河水库和飞机场)一律实行计价器打表收费。超出中心城区规划范围的长途租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司乘双方自行协商,且承运起讫点必须在许可的经营区域范围内。
二、起步价
将现行每运次加收1.00元燃油附加费并入出租车起步价中,同时取消出租车向乘客加收燃油附加费的规定,出租车起步价调整为5元,出租车经营者不得再向乘客价外另行收费。
三、公里运价
为贯彻落实节能减排政策,鼓励使用小排量出租汽车,市区出租车不分车型排量。固原市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基价公里仍为3公里,超过3公里每运行1公里运价由1.00元提高到1.20元。车费总额产生的“角”零钱,采取“四舍五入”,在计价器内设置。
四、夜间加价
当日晚23:00时至次日凌晨6:00时,每车次加收1.00元标准不变。
五、等候加价
一个运次之内免费等候时间由10分钟降为5分钟;等候超过5分钟的,每5分钟加收1.00元;等候时间不累加计算。
六、本公告自2018年10月1日零时执行。《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市区出租车运价结构规范出租车市场营运秩序的公告》(固政发〔2011〕98号)、《固原市物价局关于固原市区内出租车加收燃油附加费的通知》(固市价发〔2012〕12号)文件同时废止。
固原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