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淮南市人民政府网站
关于召开凤台县城区巡游出租车价格听证会有关事项的公告(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安徽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和《关于召开凤台县城区巡游出租车价格听证会有关事项的公告(一)》相关精神,现将凤台县城区巡游出租车价格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1年11月30日(星期二)下午3:00
二、听证会地点
凤台县政府会议中心会议室
三、听证方案要点
(一)调整起步价和车公里租价
方案(一):
1、起步价。由现行5元3公里调整为6元/2.5公里,车公里租价(即超过起步里程的公里数)由现行1.2元/公里调整为1.5元/公里。
2、低速行驶费。全天候全程双计费,当车速低于12公里/小时(含12公里/小时及等时)时记收低速行驶费;前3分钟免费,超过3分钟部分按每分钟0.3元计收。
3、空贴费。6公里以内不计空贴费,6-10公里车公里租价加收50%,10-30公里车公里租价加收60%,30公里以上车公里租价加收70%。
4、夜间补贴。(夜间22:00点至凌晨06:00点)在起步价基础上加收1元(7元),夜间运价(22:00点至06:00点)加收20%为1.80元/公里。
5、合乘费。为进一步节约运力资源、规范巡游出租汽车合乘行为,新增合乘项目,驾驶人须征得首乘人同意后方可搭乘第二顺位乘客,合乘路段费用按70%的标准由双方分别支付,非合乘路段按正常计价标准计收。
6、其他。每车次服务结束,计费金额按元结算,元以下四舍五入。乘客乘坐巡游出租汽车期间发生的通行费(过路、过桥等)由乘客承担(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方案(二):
1、起步价。由现行5元3公里调整为6元/2.5公里,车公里租价(即超过起步里程的公里数,下同)由现行1.2元/公里调整为1.6元/公里。
2、低速行驶费。全天候全程双计费,当车速低于12公里/小时(含12公里/小时及等时)时记收低速行驶费;前3分钟免费,超过3分钟部分按每分钟0.3元计收。
3、空贴费。6公里以内不计空驶费,超过6公里(不含)在运价基础上加收60%。
4、夜间补贴。(夜间22:00点至凌晨06:00点)在起步价基础上加收1元(7元),夜间运价(22:00点至06:00点)加收20%为1.80元/公里。
5、合乘费。为进一步节约运力资源、规范巡游出租汽车合乘行为,新增合乘项目,驾驶人须征得首乘人同意后方可搭乘第二顺位乘客,合乘路段费用按70%的标准由双方分别支付,非合乘路段按正常计价标准计收。
6、其他。每车次服务结束,计费金额按元结算,元以下四舍五入。乘客乘坐巡游出租汽车期间发生的通行费(过路、过桥等)由乘客承担(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建立完善的城区巡游出租车运输价格定价机制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相关文件精神,改革我县巡游出
租车运价管理方式,建立政府指导价制度,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发布巡游出租车基准运价(起步价、起步里程、车公里租价)和浮动幅度,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综合考虑市场供需、运营成本、交通状况、服务质量、居民收入和驾驶员收入水平等因素,在浮动幅度范围内,确定巡游出租车实际执行运价。不再实行燃料价格和运价联动机制。
1、基准运价。以本次调整后的起步价作为基准运价,以本次调整后的车公里租价为基准车公里租价。
2、浮动幅度。上下浮动幅度最高20%。
3、浮动时限。本次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后,执行基准运价满2年后方可启动运价动态调整机制,以后调整的间隔时间不得低于2年。联动机制的启动由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拟定运价调整方案,并报县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对外公布实施。
四、听证会参加人和听证人
(一)听证会参加人(18名)
1、消费者参加人(8名)
胡 亮 刘玉荣 孙裴裴 赵守彬
钱 秀 信明继 朱传红 梁仁强
2、经营者参加人(2名)
郑 义 赵 越
3、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参加人(2名)
鲁彩铃 樊云辉
4、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参加人(2名)
张学富 葛 巍
5、其他利益相关方参加人(1名)
樊 忠
(二)听证人(3名)
苏应广 王中栋 陈 诚
五、其他事项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欢迎社会各界对听证方案要点提出意见和建议。
请将意见和建议发送到邮箱(404226066@qq.com)或书面寄、送凤台县发改委办公室。
特此公告
凤台县发改委
2021年11月19日
责编 童飞飞 实习生 沈陈晨
初审 孙继奎
终审 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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