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发布什邡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推荐
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川办发〔2022〕51 号)要求,为保障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规范鉴定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行为,确保鉴定质量和水平,我局对在我市或拟在我市从事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单位资质、人员配置等情况进行了核实,现公布“什邡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推荐名单”(见附件)。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可在该名录库中自行委托,也可自愿选择其他符合资质条件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签订鉴定合同,开展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并承担鉴定费用。
相关单位及个人均可对上述企业的鉴定活动进行监督,对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行为可向我局进行投诉举报。
附件:什邡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推荐名单
什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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