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自考(2022年三月湖南师范大学接受同等学力人员 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一、申请条件: (一)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即2019年3月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

一、申请条件:

(一)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即2019年3月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二)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有关材料经审查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三) 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资格不受本项第(一)款和第(二)款限制,但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临床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对于获得学士学位的年限没有要求。

2.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3.所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科相对应。

二、申请步骤

(一)依据《2022年3月湖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附件2),选择合适专业。

(二)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同力统考→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注册。注册日期填写期段为2022年3月1日-2022年3月29日。

注册后,填写好基本信息,提交相应学位申请。

(三)下载《湖南师范大学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附件1),亲笔填写一式三份;申请人亲笔签名、张贴照片(与上传“同等学力申硕”国家信息管理平台的照片同底,两寸免冠近照)。

(四)现场确认

1.时间:2022年3月30日-3月31日(因为疫情原因已经推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再办理。未现场确认者,本次申请无效。

2.地点: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3.流程:

(1)初审

申请人在相关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进行初审(学院联系方式见附件2),提供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以备查验,同时向提交学院一份拟申请专业相关的研究计划。

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查验申请人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的真实性,必要时采取笔试或口试方式对申请人的学业水平进行考核,决定是否接受其申请,并在《湖南师范大学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一式三份)上签署初审意见(加盖学院公章)。

(2)复审

申请人在学校研究生院办理复审,需提交的书面材料:毕业证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湖南师范大学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一式三份。

(3)缴纳培养费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分为两个阶段收费,第一阶段申请学位培养费于现场确认时一次性交纳,其中医学类2.8万元,经济管理类2.6万元,其他门类2.2万。

第二阶段申请学位评审和答辩费在学员通过全部考试且被批准撰写学位论文后,在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前一次性交纳,费用为1.2万元。

(4)采集电子图像及指纹信息,上交签署好的《诚信承诺书》。

4.查询注册结果:

申请人登陆全国同等学力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审查结果。

三、学习年限:

(一)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分为两个阶段:课程学习培养阶段(简称第一阶段)和撰写学位论文及答辩阶段(简称第二阶段)。

第一阶段: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5年内完成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5年内未通过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第二阶段:申请人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进入学位论文阶段的手续,并在一年半内完成学位论文的开题、撰写和答辩。如答辩未通过可申请一次重新答辩,但需在半年之内通过论文答辩,且重新交纳答辩费,如仍未通过则不能再申请学位。

(二)第一、第二两阶段的学习期限不超过六年半,逾期未办理相应手续或未能通过答辩者,本次申请无效。

四、考试科目

1. 外国语水平考试主要语种为英语、俄语、法语、德语、日语,考试大纲见附件1。

所有同等学力人员均须参加外语水平考试,应试语种须与我校相应学科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语种相一致。对于获学士学位时为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外国语言文学学科的硕士学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须与我校外国语言文学学科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第二外国语语种相同。

2.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学科范围、考试大纲及指南见附件2。

附件2中所列学科范围内的同等学力人员均须参加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教育经济与管理学科硕士学位,可选考教育学或公共管理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3.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均须参加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考试科目、大纲见附件3。

五、招生专业

学院

一级学科代码

一级学科名称

二级学科名称

是否按一级学科招生

法学院

0301

法学

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0301

法学

030105 民商法学

公共管理学院

0101

哲学

0302

政治学

0303

社会学

商学院

0202

应用经济学

020204金融学

1202

工商管理

120202企业管理

文学院

0501

中国语言文学

050106中国现当代文学

0501Z1写作学

0501Z2对外汉语

历史文化学院

0602

中国史

0603

世界史

1202

工商管理

1202J1文化产业管理

新闻与传播学院

0503

新闻传播学

旅游学院

1202

工商管理

120203旅游管理

1202z1饭店管理

文学院

0401

教育学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

历史文化学院

教育科学学院

外国语学院

化学化工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

教育科学学院

0401

教育学

040101教育学原理

040103比较教育学

040105 学前教育学

040106 高等教育学

040108 职业技术教育学

0402

心理学

外国语学院

0502

外国语言文学

数学与统计学院

0701

数学

化学化工学院

0703

化学

0817

化学工程与技术

1007

药学

100704药物分析学

地理科学学院

0705

地理学

070501自然地理学

070502人文地理学

070503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生命科学学院

0710

生物学

音乐学院

1302

音乐与舞蹈学

130201 音乐学

美术学院

1304

美术学

1305

设计学

工程与设计学院

0401

教育学

040108 职业技术教育学

1305

设计学

0809

电子科学与技术

医学院

1007

药学

第一附属医院(湖南省人民医院)备注:只招收湖南省人民医院住培基地培训学员(含协同基地)

1051

临床医学

国际汉语文化学院

0501

中国语言文学

0501Z2对外汉语(华文教育方向)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5

马克思主义理论

030505 思想政治教育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0809

电子科学与技术

080902 电路与系统

08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35

软件工程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所缴纳费用不予退还。

(二)申请人在校期间食宿自理。

(三)本简章由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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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 2022-10-03 18:4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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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类: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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