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广大家长书
各位家长朋友: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确保您和您孩子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现就校外培训有关事宜提醒如下:
【01】
即日起,全市将力争实现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增强课后服务保障力,充分发挥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的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有益健康活动。建议您不要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期以及其他休息时间让孩子参加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阶段)的学科类培训。
【02】
即日起,您可以拒绝向市内各校外培训机构缴纳今后利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寒暑假期组织的学科类培训费用,若已提前缴纳,您可以向培训机构要求全额退还。
【03】
即日起,我们将配合相关部门全面取缔清理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刊登、张贴、播发的校外培训广告。请您理性认识和鉴别过度渲染培训效果和虚假的招生广告,选择持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正规培训机构。
家长朋友们,孩子的安全健康成长,是家庭幸福和美的“关键密码”,轻松愉快的学习环境,才能让孩子在成才的赛道上勇往直前。希望您理性看待校外培训作用,减轻孩子课外负担,让家校共育托起孩子的美好未来,我们将与您共同携手,为孩子健康、全面发展而努力。
广元市教育局
2021年8月21日
投诉咨询电话:0839—3303497
备注: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1〕3号)中明确“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按照学科类进行管理;体育(或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学科,以及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等按照非学科类进行管理。”
来源:广元教育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