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妻子撇下丈夫和孩子,离家出走,杳无音信。
十年后,妻子回来了,向丈夫提出了离婚,并且要求分割房产,一人一半。
那这套房产,当初是怎么来的?
双方当年结婚后,一起购买了一套红本商品房,首付用的是双方打工的共同积蓄,妻子离家出走后,这十年的分期还款,一直用丈夫自己的工资。正因如此,丈夫认为,妻子现在回来要求房产分她一半,绝对不公平。
妻子说,十年的还款确实是丈夫自己的工资,但丈夫的工资收入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从头到尾都是用共同财产买的房子,自己理所当然应该分一半。
丈夫说,就算这是夫妻共同房产,妻子背信弃义,离家十年,从来没有管过他和孩子,现在孩子成年,房贷还完,爷俩刚熬出头,妻子就回来要分房子。当年自己失业还不上房贷的时候,妻子在哪里?当年孩子生病没钱治的时候,妻子在哪里?现在她瞅着爷俩日子过好了,就跑回来要房子,就是厚颜无耻,理应净身出户才对。
丈夫说的非常有道理,但是妻子说的也并不全错,因为这套房子从首付到分期付款,确实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在保护每一位弱者的同时,也得保护每一个人的合法财产。
但是妻子离家十年,没有尽到家庭义务也是事实。那现在丈夫如果想让妻子少分财产,想让自己利益最大化,只有一个办法,充分举证妻子在婚内存在重大过错。
按照民法典规定,有重婚情形或者与他人同居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而妻子如果想让自己利益最大化,也是相同的办法,充分举证丈夫在婚内存在重大过错。
按照民法典规定,有实施家庭暴力的情形,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现在,法庭开始询问了,妻子离家出走足足十年,原因究竟是什么?
妻子说,当年丈夫酗酒,喝完酒对她家暴,下手非常狠毒,她忍了足足十三年。后来孩子满十二周岁,都上初中了,她觉得孩子已经是半大小子,能照顾自己了,这才趁着丈夫不注意,逃了出去。就这样在外面躲了十年。现在孩子已经成年了,丈夫长年沉溺酒精,手脚逐渐不灵便,打不了人了,她这才敢回来维护自己的法定权利。
妻子说的很让人同情,但是妻子当年受过的伤害,却拿不出任何证据来证明。没有报警记录,也没有伤情鉴定,更没有医院的就诊记录,连相关知情人都没有。
而丈夫反驳说,妻子是个谎话精。自己确实爱喝酒,但自己发誓,从来没有动过她一根手指头,相反自己对她非常好。当年自己赚了钱,还主动给她买过一部手机,而她却拿着手机不务正业,整天发短信和其他男人网恋聊天。她离家出走的原因很简单,就是聊上了外面一个男人,和那个男人一起私奔远方,逍遥快活去了。
但是这些事情,丈夫一样拿不出任何证据来证明,妻子和外面男人聊天的短信记录在哪里?和哪个男人聊天的?双方是如何一起私奔的?最关键的,双方到底有没有同居和重婚行为?丈夫一概没有证据,也没有相关证人。
那么根据双方举证,当年妻子离家出走的原因,到底是因丈夫家暴还是因自己出轨?法庭无法确定。
不过,丈夫有一件事倒是举证成功了,有物证有人证,那就是妻子确实离家出走十年。
但这个证据没用,按照我国法律,婚内离家出走并不犯法。
丈夫急了,说妻子离家出走,不管孩子,就是妥妥的遗弃罪!
那么丈夫说的对吗?
离家出走确实可能涉嫌遗弃罪,但是本案是否存在遗弃行为?
因为妻子离家出走的时候,孩子已经十二周岁,而且妻子离家后,丈夫接手抚养孩子只有两年,就自作主张把孩子赶出家门,让孩子进入社会打工了。综合实际情况来看,妻子并不存在遗弃行为。反而是丈夫逼迫未成年子女辍学并外出打工,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因丈夫和妻子在婚内均不存在重大过错,所以双方以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还是需要依法分割,五五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