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7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18年6月5日(周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2018年6月4日- 2018年6月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4日15:00至2018年6月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29日(周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5月29日(周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和行使表决权;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009号深圳华侨城洲际大酒店一楼马德里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17年度薪酬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订部分条款的议案》;
9、审议《关于制订的议案》;
10、审议《关于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10.1 选举刘萍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任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刘文魁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审议《关于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11.1 选举龚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2 选举陈文彬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2.1 选举殷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2.2 选举周鸾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3、《关于修订的议案》;
14、《关于修订的议案》;
15、《关于修订的议案》;
16、《关于修订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等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8日、2018年5月16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刊登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10、11、12将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逐项表决选举,应选举非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2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的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 8 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 5、6、7、9、10、11、13、16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时间:2018 年 5 月 30日 ~ 2018 年 6 月 1 日(上午 09:00-11:30,下午13:30-16:30)
2、登记地点(信函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园朗山一路8号丹邦科技大楼3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须凭以下登记材料及经填写的登记表(请见附件 3)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送达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登记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以送达并电话确认为准。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及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登记材料:
(1)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 2)、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 须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出席会议时请股东出示登记材料原件。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莫珊洁、谭小珍
电话:0755-26511518
传真:0755-26981518-8518
邮箱:lc@danbang.com
邮编:518057
5、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登记资料文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签到进场。
(2)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5日
附: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样式文本
3、《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登记表》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18。
2、投票简称:“丹邦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 10.00,有 3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3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3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 11.00,有 2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2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2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议案 12.00,有 2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6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年6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6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已了解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盖章(签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8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会议结束止。
备注:
1、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2、委托人应在非累积投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用画“√”的方式明确表示意见,在累积投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填入投票数。
附件3: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登记表
■
注:截至本次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29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