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纳税人网上办税(费)更加便捷,结合国家税务总局最新政策要求,自2022年4月1日起,陕西省电子税务局新增5个功能,同时对原有12个功能进行了优化和修改。今日说明两处业务变化,如下:
业务变化说明
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六税两费”减征修改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中的个体工商户和小型微利企业,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六税两费”优惠政策。
适用“六税两费”减征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以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的结果为准。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后确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可自办理汇算清缴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征优惠。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纳税人依据2021年办理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结果确定是否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征优惠。
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的企业,符合申报期上月末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的,在首次办理汇算清缴前,可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征优惠。首次办理汇算清缴后确定为非小型微利企业的,自下一个申报期起不得再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征优惠;按次申报的,自汇算清缴结果确定后,不得再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征优惠。
小型微利企业适用政策可参考下表:
小型微利企业“六税两费”减征政策适用情况一览表
企业所得税汇算情况
是否可按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税款相应税款所属期“六税两费”
汇算税款
所属年度
是否小型微利企业
2022年1月1日-2022年6月30日
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
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
2024年7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2020年度
是
享受
—
—
—
否
不享受
—
—
—
2021年度
是
—
享受
—
—
否
—
不享受
—
—
2022年度
是
—
—
享受
—
下面分别以符合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通过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和“财产和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印花税申报”为例进行操作讲解。
1.1.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进入申报表,如果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满足六税两费减征政策,附表5附加税费情况表“本期是否适用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征政策”自动带出“是”,减征政策适用主体根据纳税人类型自动带出;减征比例、减征额系统自动带出,如下图:
1.2. 财产和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印花税申报
进入申报表,如果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满足六税两费减征政策,在“本期是否适用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征政策”系统会自动带出“是”,减征政策适用主体根据纳税人类型自动勾选;主表和附表减征比例、减免税额系统自动带出,如下图:
2. 新增“开具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换开”功能
为满足扣缴义务人方便查询打印扣缴税款的完税证明,新增“开具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换开”功能,纳税人可在这个界面开具代扣代缴车船税、委托代征申报等代扣代缴类型的税收完税证明。
路径:【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换开】
点击该界面进入,选择开具纳税人类型,属于“扣缴义务人”还是“被扣缴纳税人”,选择为“扣缴义务人”后该登录账号的纳税人信息会自动带到扣缴义务人信息里,如选择“被扣缴纳税人”,会自动带到被扣缴纳税人信息里面。
选择被扣缴纳税人后,只需将扣缴义务人信息补充完整进行查询开具即可。
选择扣缴义务人后,被扣缴纳税人类型根据企业跟自然人分为两种,一种是“自然人”,一种是“非自然人”。然后填写相关的被扣缴纳税人识别号,选择税款所属起止进行查询开具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