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
师说报道了
无锡10所民办学校更名的新闻
引起大家的热议
这十所学校均为民办学校
公示民办非企业信息变更公示!
其中多所民办学校更名!
南外国王变为无锡狄邦文理学校
在官方网站上
2017年该校正式对外招生时
南外校长曾到访
图片来源学校官网
据官方网站信息:无锡南外国王国际学校由南京外国语学校和英国国王学院学校两所中外名校合作创办,致力于培养具有民族根基、国际视野,富有创新精神及社会责任感的国际型通用型人才。
该校由狄邦教育集团融合南京外国语学校和英国国王学院学校的教育理念创办的一所以能力为导向、着眼未来的创新型学校。学校秉承南外“以人为本”的素质教育理念.....
2017年的公示信息显示:
董正璟任该校的法人
不过也发现
虽然变更了校名
但法人依然是董正璟(原南外校长)
在学校的官方网站上显示:
董正璟为无锡南外国王国际学校 总校长
另外一位中方校长
沈茂德
无锡南外国王国际学校 中方校长
沈茂德原为无锡天一中学校长
华夏天一变为无锡市华天双语学校
天一学校,大家都比较熟悉。而无锡市华夏天一双语学校,据官方网站信息是由华夏房地产公司独资12亿左右创办的非盈利性民办双语学校。华夏天一作为天一教育集团成员学校之一,与天一中学及集团旗下各校共建学校文化、共创课程资源、共享优质师资,确保集团化办学的高品质。为 3-18 岁的孩子提供“天一文脉,国际品质的校园生活。
省锡中双语变为匡园双语学校
根据2021年官方信息显示:无锡市省锡中双语学校是由无锡市教育局批准举办,由城铁惠山站区投资建设、省锡中组织管理团队参与教育教学管理、江苏庠序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的从小学到高中12年一贯制的民办学校。
学校系省锡中教育集团成员校,传承省锡中百年优秀教育传统文化,坚守“教育成全人”的价值追求,致力于培养能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终身运动者、责任担当者、问题解决者、优雅生活者”。
辅仁中学变为辅成实验学校
侨谊小学变为梁溪区辅侨实验小学
通过网络查询发现
上述大部分的民办学校
有其他公办学校的投资或者背景
比如:
官方资料显示:宜兴市常春藤外国语学校(无锡外国语学校宜兴校区)是无锡外国语学校首次走出无锡办学,校区用地面积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万多平方米,学校秉承着为学生发展服务,为学生成功奠基的宗旨,以培养高素质、宽视野、强能力的国际化创新型后备人才为育人目标,打造高水平双语特色,锡城一流,宜兴领先的十五年一贯制国际化学校。
再比如:辅仁中学,据学校官方网站显示:1993年,江苏省全面推开初高中分流的中小学体制改革,无锡市第二中学这所江南百年名校,也面临初中剥离的形势。关心母校发展的一些老校友们提出建议,为确保高中的优质生源,保留初中教师队伍,由校友会承办民办中学。于是,在改制后的第二年(1994年),经审批,无锡市民办辅仁中学建校招生。
为什么要更名?
昨天无锡市教育局
是这样说的
同时也强调了
更名后学校办学性质、办学层次及其他事项不变
去年5月14日,国务院正式公布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其中,关于民办学校的设立,条例提到:
1、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学校,也不得转为民办学校。其他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
2、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学校,不得利用国家财政性经费,不得影响公办学校教学活动。
3、不得仅以品牌输出方式参与办学,并应当经其主管部门批准。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不得以管理费等方式取得或者变相取得办学收益。
去年7月,教育部等八部门也发布了《关于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通知》,要求:
公办学校单独举办的民办、公办学校与地方政府及相关机构合作举办的义务学校,应办为公办学校;不再审批新的“公参民”学校,公办学校也不得以举办者变更,集团办学、品牌输出等变相举办民办义务教育。
通知中对名校办民校(公参民)的范围做了界定,通知中主要内容要求如下:
通知要求,要着力理顺“公参民”学校的体制机制,针对“公参民”学校的不同类型,设定不同路径,突出因校制宜,强化分类指导,力争用2年时间,理顺机制体制,实现平稳过度。
哪些学校会“民转公”?
《通知》的适用对象包括三类:
第一类,公办学校单独举办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第二类,公办学校与其他公有主体合作举办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第三类,公办学校与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合作举办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公参民”学校转为公办学校要求
“公参民”学校具有以下四种情形的,转为公办学校:
一是公办学校单独举办或者公办学校与其他公有主体合作举办的“公参民”学校,应转为公办学校。
二是公办学校与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合作举办的“公参民”学校,经协商一致且条件成熟的,可以转为公办学校。
三是既有居住社区配套建设的“公参民”学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转为公办学校,也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学位、继续办学。
四是公办学校与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合作举办的“公参民”学校,不符合“六独立”要求且难以整改到位的,可视情况转为公办学校或终止办学。
“公参民”学校继续办民办学校要求
由公办学校与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合作举办的“公参民”学校,办学条件符合“六独立”要求,可继续办民办学校;办学条件不符合“六独立”要求,但限期可整改到位的,也可继续办民办学校。
文件最后规定“将此项工作分别纳入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范围和部署高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并要求在今年8月底完成专项摸底排查,理清产权和责任关系,制定分省分年度工作方案,报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备案。
据了解,目前四川、武汉、广州等地已有多地中小学已经陆续更名。
根据上面提到的文件要求,明确只有符合“六独立”的民办学校可以继续存在。那么,其他地区的民办学校又将何去何从呢?
很明显更名只是开始
在民办学校的清理上
其他省已经走在江苏的前列
而无锡已经走在了全省的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