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长安大学复试预计安排在5月进行。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时间、形式及要求等内容,将视疫情发展,按照上级部门统一部署进行安排,并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官网(http://yzb.chd.edu.cn/ )、长安大学研招办(chd82334323)和各招生学院网站及时对外发布。符合教育部相关政策,且享受研究生招生加分政策后达到各学院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请于4月30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邮寄到我校研招办(地址:西安市南二环中段长安大学研究招办,电话82334323)经审核通过后准予参加复试。
来源: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