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3月12日讯(记者 耿珊珊 通讯员 田恬)网上帮人“刷单”赚钱靠谱吗?小心,有可能犯了“帮信罪”,有人因此被判了刑。3月10日,记者获悉,武汉市蔡甸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形式隐蔽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该女子用手机软件刷单赚钱,将自己的银行卡与软件账号绑定,成为网络诈骗的工具,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2020年3月,刘某听微信好友“王老师”介绍,如果使用一款名为“红宝石”软件,每天都能轻松赚钱。出于好奇,刘某询问过“红宝石”软件是做什么生意的,“王老师”告知她,“红宝石”软件上交易的DC币跟游戏币一样,是用来网上赌博的;当问及软件是否合法时,王老师的回答是:“软件正规、交易合法。”于是,刘某便主动跟随“王老师”学习使用方法并下载了APP,还在该平台上实名认证后绑定了自己的银行卡。
因使用该APP赚钱需要缴纳8000元的保证金,刘某便花费了1.8万元,除了保证金外,另1万元在该平台上购买了1万个DC币,“进货”完成后,她就走上了买卖DC币的刷单“赚钱”之路。
如何才能赚钱呢?点击该APP首页的“开始抢单”按钮,页面上会出现很多金额不等的网银订单,抢到任意订单后,订单详情上会出现订单发布人的姓名和订单金额,以及用户的真实姓名和用于收款的银行卡号,订单发布人的姓名既有真名也有假名。在抢单后的一分钟内,用户的银行卡内便会被汇入与订单相对应的金额。收到银行转账后,用户只需在APP上支付相应的DC币给订单发布人,一笔交易便完成了。
刘某说,每完成一笔交易,APP平台就会以DC币的形式,发放相应的佣金到用户的“红宝石”账号中,一般来说,用户可按照交易流水的千分之二提成获利。
半年后,刘某赚了3万多元,她却发现自己绑定在APP上的银行卡被冻结了。银行工作人员告诉刘某,她的银行卡是被司法机关冻结的,并给了她一张小纸条,上面写有冻结其银行卡的公安民警的联系方式、冻结情况与冻结时间,建议她打电话询问详情。她并没有选择打电话询问,而是百度搜索了“司法冻结”相关词条,了解到银行卡上有汇入涉嫌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资金时,该银行卡才会被司法冻结。
出于害怕,她赶紧联系“王老师”,“王老师”告知她,银行卡被冻结的原因是有电信诈骗案的被害人报警,警察查到她的银行卡上有相应的款项汇入,但是由于金额不大,一般不会有事。“王老师”还安慰她道:“你收到的钱不是第一手的钱,是经过几手的钱,没有哪个警察会因为这点小事找你的,不要害怕”。于是,赚钱心切的刘某抱着侥幸的心理,又陆续绑定了其本人及老公名下的十多张银行卡。
到2020年8月,刘某绑定在APP上的多张银行卡都无法正常使用了,同时,她也被多家银行电话告知,由于其银行卡的流水不正常、涉嫌参与诈骗被冻结,需到银行去核实身份。
这下,刘某慌了神,她第一时间想联系“王老师”咨询,却发现再也联系不上他了。这时,她因舍不得APP上缴纳的8000元保证金,继续硬着头皮抢单了2个月。
2020年11月,公安机关将刘某抓获归案,并依法扣押了她的一部手机和15张银行卡。案发后,公安机关调取的银行账户流水显示,刘某绑定的多张银行卡可疑流水高达3000余万元。
庭审中,刘某痛哭流涕。她说刚开始只是想通过手机app赚钱,不知道会犯法。后来银行卡被司法机关冻结后,其实内心是知道“红宝石”接单卖币的行为是违法的,但是抱着侥幸的心理,为了挽回自己的损失,才越陷越深。
最终,蔡甸区法院认定刘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普法链接】“帮信罪”案件数2021年首次列入全国刑事犯罪前十
今年两会期间,最高法相关负责人在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表示,2021年刑事案件罪名的前十名中出现了一张新面孔——“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而该类型犯罪案件数量的快速增长与国家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息息相关。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般简称“帮信罪”,指自然人或者单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该罪是2015年1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增设的一个罪名。最高法在2019年10月25日发布了两起相关典型案例。最高法、最高检针对该罪名出台的司法解释也于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承办法官表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除了最常见的提供支付结算帮助的行为外,还将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行为及广告推广行为也划入了该种犯罪行为的范畴。
本案中,“红宝石”APP通过自助抢单、买卖DC币的“花样”形式,掩盖了犯罪的本质,无形中消除了参与者的顾虑,又通过缴纳保证金的方式,将他们与APP捆绑,无法轻易脱身。
起初被告人刘某被网上刷单的利益引诱,不知不觉间参与了违法犯罪活动,然而在得知自己的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涉嫌违法犯罪后,刘某没有及时向公安机关投案报警,通过合法途径追回自己的损失,而是抱着侥幸心理,进一步提供银行账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从面触犯“帮信罪”,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编辑 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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