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晒图展示自己日赚千元
真有这么好的事儿吗?
首先,来看看他们所谓的“宣传文案”
大意就是:公司老板通过二维码转账收款,然而每天额度最多30万,而公司日流水千万,必定不够,此时就需要个人账号代收。
而一般参加微信跑分需缴纳最低200元的押金,每经手万元流水最高可分得利润200元。
看完是不是又心动了?又觉得这是一个躺赚、稳赚的兼职了?
但是仔细一想却是漏洞百出:试问有谁听说过每日流水这么大的公司需要用个人收款码收钱的?还被限额?
“微信跑分”的套路
何谓跑分?
跑分就是就是利用自己的微信、支付宝收款二维码最新的还有银行卡,替陌生人代收款,从中赚取相应的佣金。加入平台后,还需要充值相应的押金,押金的多少决定着抢单佣金的级别。最低充值缴纳200-500不等押金,即可以参与抢单,最高按照2%获得佣金。
这样的兼职赚钱之道,看似有利可图,实则危害很大。比如,用户在“跑分”平台诱导下,缴纳一定的代理费,若代理商跑路,用户将遭受资金损失。同时,在平台提供的大量真实个人资料信息一旦被不法分子收集利用,会造成诸多不良后果,比如名誉受损、被推销电话或短信骚扰、接到诈骗电话、账户密码被盗等。不仅如此,这些租赁来的支付账户被大肆用于电信网络诈骗、赌博、色情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实际上就是“洗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一条 洗钱罪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一)提供资金账户的;(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网警提醒
警惕“跑分”陷阱,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信息,珍惜自己社交账号的使用权,不要轻易被网络上不切实际的高额利润所诱惑,更不要因为一时图利,随意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信息、个人账号、支付账户等,以免沦为犯罪分子实施违法犯罪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