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法拍房最迟30天以内过户。
法拍房就是法院拍卖房产的简称,指的是遭法院强制执行拍卖的房屋。当债务人、业主无力履行按揭合约或无法清偿债务时,而被债权人经由各种司法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将债务人名下房屋拍卖,以拍卖所得价金满足债权。
而在过程中遭到拍卖的房子就是所谓的法拍房。在楼市限购、房价不断攀升的情况下,通过拍卖的形式“淘”到一套便宜房成为许多置业者和投资者的新选择。购买法拍房要注意:
1、房屋权属可能存在某种瑕疵,如未交齐土地出让金。没有房产证、或暂未办理,或无法办理;未交清物业费、取暖费;
房屋里面带有租客等等情况,这些法院是不负责解决的,如果参加竞买,这些东西要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和解决;
2、参加竞拍后,一旦成交,是不能办理按揭贷款的,竟买人一般需要在很短的时间内一次性交齐全部款项。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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