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2月8日讯 据教育部消息,教育部8日发布2022年工作要点,其中提到,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教育督导条例》修订,指导各地制定《教育督导问责实施办法》。
继续把“双减”督导作为教育督导“一号工程”,加大督办、通报、约谈和问责力度。做好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继续把“双减”“两个只增不减”和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不低于”情况作为评价重点。稳步推进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启动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试点。召开全国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总结大会,认定一批“优质均衡”县(市、区)。
做好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研究开展高中教育质量监测试点。修订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估办法和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办法,启动第四轮职业院校评估。修订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办法,研制“十四五”期间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计划,做好年度合格评估和审核评估工作。
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建设,开展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工作,探索开展质量监测预警。支持专业机构做好本科专业认证。发布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和学科评估结果,对评估结果较差的单位予以督导。研制高校评估归口管理办法,减轻高校负担。开展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加大高校评估整改督导复查力度。探索建设教育督导信息化平台。组织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做好PISA2022正式测试。
(编辑:林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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