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第九条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但是基层党建工作中仍存在个别党员在“非自主意识”下未及时缴纳党费的情况,亟待规范解决。
一、部分基层党务工作者针对党员管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还不够扎实。部分基层党组织对党员教育管理的重要性认识还不足,特别是部分两新党组织重心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上,在党务工作者业务提升和党员教育管理上还是缺乏有效和长效举措。这就导致其在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过程中出现因操作不规范、提醒不到位而导致个别党员缴费不及时的情况。
二、数字化平台仍需优化党费缴纳模块。目前我们通过基层党建数字化平台实现了“”线上+线下”党员教育管理新模式,但目前部分党员系统仍缺少党费缴纳信息模块,缺少党费漏缴、缺缴预警功能,部分党员出现未进行月缴也无组织提醒情况,规范性制约还不强。
三、党组织关系跨省转接闭环管理还不完善。目前平台系统中省内党组织关系转接大部分都是由发起方通过系统递交介绍信至接收方,经接收单位同意后直接在系统内完成转接程序,但是党员若要将党组织关系转接至省外就只能通过党员本人携带原组织开具纸质介绍信的方式,按传统转接流程完成跨省转接,一旦流程错误或回执资料丢失,且该党员组织意识不强的情况下就会出现组织关系没有切实落地,最后党员找不到组织关系的情况。
因此,基层建议:一是加强对基层党务工作者的教育培训,规范党员管理操作流程,对每位党员都尽心尽责;二是完善党员数字系统功能,新增每月党费缴纳明细,且需与线下实际缴纳金额账目相符;三是完善组织关系跨省转接数字化平台建设,畅通省域信息壁垒,将组织关系转接纳入统一闭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