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英语学院教授 王光林
某些城市似乎注定要与某些社会现象联系起来,因而城市的名字也常被用来指代某些物品或现象。如德国城市Frankfurt(法兰克福),因产一种牛肉香肠或牛猪肉混合制作的微红色的腊肠,后成红肠的别称。又如叙利亚首都Damascus(大马士革)是古代丝绸之路一个非常重要的中转站,该市出产的锦缎十分精致漂亮,中世纪时传入欧洲,深受欧洲人喜爱。英国人便将锦缎称为damaske,后改为 damask。
说起英文中的“锦缎”,有一个单词跟中国有关,那就是satin。中世纪时,中国东南沿海一带有个闻名于外的海港城市,被阿拉伯人称为Zaitun。该城是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被西方人誉为“东方第一大港”。意大利旅行家马可·波罗和摩洛哥旅行家伊本·吧都他(Ibn Batuta)游记中都提到过它。据学者考证,Zaitun就是英语里的Satin,指的是中国福建省的泉州。
不过这里要讲的主要不是这些,而是上海。近读澳洲一学者菲欧娜·斯坦利(Phiona Stanley)写的《在华西人英语教学批判民族志:被拐在上海》(A Critical Ethnography of ‘Westerners’ Teaching English in China: Shanghaied in Shanghai, Routledge, 2013),标题里的“上海”既是名词也是动词,作为名词,Shanghai自然指的是上海,而作为动词,shanghai则变成了诱拐之意。英文Shanghai 词义的衍变可以追溯到十九世纪,当时美国的一些远洋商船专门跑旧金山到上海航线,吸引人到旧金山淘金可能还有点吸引力,但是吸引人离开加州到远东就没那么大的诱惑了,于是这些商船就常常拐骗一些人到船上当劳工。由于上海经常是这些非自愿水手的目的地,因此1850年左右,美式英语动词shanghai应运而生,将拐骗行为称为shanghai,被拐骗的人叫shanghaier。所以上海人一般自称为Shanghainese,而不会是shanghaier,否则容易引起误解。美国著名现实主义小说家弗兰克·诺里斯(Frank Norris)在《被诱拐:离开加州海岸去冒险的故事》(Shanghaied: A Story of Adventure Off the California Coast, London: Grant Richards, 1899)和《莱蒂夫人号的莫兰》(Moran of the Lady Letty, New York: P. F. Collier, 1899)中都提到了shanghai作为动词的拐骗之意。后来这些在美国大众文化中传播开来,电影如詹姆斯·凯利(James Kelly),以“上海”凯利(Shanghai Kelly)闻名,再现了十九世纪美国绑架者绑架男子,强迫他们在船上工作的史实。再后来,上海在世界各国文学影视传媒作品中频频出现,那是另外一个有趣的话题了。
这里要谈的是上海在英语中的另外一个意思。近日偶读美国著名作家梅尔维尔的短篇小说《公鸡嘟嘟嘟!》(Cock-a-Doodle-Doo! Or, The Crowing of the Noble Cock Beneventano),发现上海(Shanghai)这个词频频出现。小说英文单词不足九千,Shanghai一词倒是出现了三十五次之多,不觉好奇心陡起,想了解一下为什么上海这个词出现频率这么高。
小说1853年发表在美国《哈泼氏》杂志上,情节倒也十分简单。故事的叙述者是个中年男子,原本家境还算殷实,但身体状况不是很好,由于不善经营,外加挥霍,已经开始负债累累。他心情抑郁,有点厌世,觉得生活了然无趣。后来,偶然之间,他听到远处传来了一只公鸡的叫声,非常动听,不觉活力顿现。在接下来的几周里,他又变得活跃起来,享受美食,开始社交活动,并且不遗余力地去找寻那只雄伟的公鸡。而这只公鸡也时不时地在远处啼叫,不断激发他的活力,好奇之下,他不禁推测这究竟是只什么样的公鸡。最后他找到了这只鸡的主人,梅里马斯克。梅里马斯克一家五口,太太身体不好,还有四个生病的孩子,但是这只公鸡令他们全家振作,因此,虽然叙述者想从他们家手上买这只鸡,但是鸡的主人并不愿意出手。过了一段时间之后,叙述者再去的时候,发现梅里马斯克一家都死掉了,而公鸡叫了最后一声之后也死了。
在这个凄凉的故事里,叙述者寻找公鸡的过程及其意外的结局不禁引发我的思考。叙述者心情不好,手上读的也是伯顿(Burton)的《忧郁的解剖》(Anatomy of Melancholy)之类的书籍,爱发牢骚,给读者呈现的似乎是一个病态的世界,充满了疾病和不幸。令人略感讽刺的是,在这忧郁的氛围中,一只公鸡的啼鸣却给陷入冬天中的他带来了狂喜:“祝福我的星星,叫的多么欢快!上海(Shanghai)发出了如此完美的赞歌,这是一种胜利的号角,唤醒了我沉睡的灵魂。笨蛋!我可以和跟他们作战!很明显,上海认为,有的人来到这个世上就是给人踢、撞、噎、淹等各种折磨的。”也就是说,上海在这里已经成为一种换喻,成为高贵的公鸡的象征。
翻阅《为什么鸡征服了世界》(Andrew Lawler, Why Did the Chicken Cross the World?: The Epic Saga of the Bird that Powers Civilization, Simon and Schuster, 2016)一书,看到作者劳勒提到,当时的鸡名其实比较混乱,有的叫“上海鸡”(Shanghai fowl),有的叫“九斤黄”(Cochin China),也有的叫“越南上海鸡”(Vietnamese Shanghai fowl),说明西方人对东亚的地理知识非常贫乏。1846年,英国人在新近开埠的上海买到上海鸡后带往英国。1852年,水手将“九斤黄”带到美国,而一对“九斤黄”的价格也从一百五十美元涨到了七百美元。
1853 年,美国佐治亚的一家农场开始大规模养殖,养了五百只上海“九斤黄”。据说十九世纪五十年代,美国波士顿举办家禽展,参观者甚多,达万人之众,许多饲养者还是尊贵的绅士,而所谓的家禽就是上海的“九斤黄”,最早于1847年和1848年间从中国进口。上海鸡在美国的新英格兰和马萨诸塞州地区很受欢迎。所以,“九斤黄”是从中国进口还是后来本土养殖就分不清了。据这篇小说叙述者自己讲,他从没去过上海,也不知道这些鸡之间的区别,但上海作为鸡的形象代言就这样出现了。这个品种的产蛋率非常高,所以非常诱人。
鸡的这种水涨船高的现象触发了梅尔维尔的复杂心理。在小说中,叙述者对这只公鸡十分痴迷,宁愿用农场来抵押也想得到它,而更为讽刺的是,穷困潦倒的梅里马斯克一家宁死也不肯出手。在叙述者看来,“这一定是只上海鸡(shanghai),本土鸡不可能叫得那么嘹亮”。这里叙述者的心态很有意思,一听到鸡的叫声,他马上联想到的就是外国,有种中国人所说的崇洋媚外的心理。鸡所蕴含的精神因素十分明显:“一只公鸡,更像是一只金鹰。一只公鸡,更像一个陆军元帅。一只公鸡,更像是纳尔逊勋爵,佩戴者闪闪发亮的武器,站在‘先锋号’的后甲板上,准备投入战斗!一只公鸡,更像是在亚琛加冕的查理曼大帝。如此一只雄鸡!他身材魁梧,满脸傲气地立在那儿。他的身上充满了红色、金色和白色。只有鸡冠十分彤红,显得强大而对称,就像赫克托的头盔一样,就像古董盾牌上所描绘的那样。他的羽毛雪白,有金色的痕迹。他走在棚屋前,像一个王公贵族;他的鸡冠直立,胸部起伏,他的装饰宛如刺绣,在灯光下闪烁。他的步伐轻快。他看起来像是某部意大利歌剧中的东方国王。”
有评论说梅尔维尔的这种心态其实是在讽刺梭罗及其超验主义思想。确实,“九斤黄”这个形象在梭罗的散文作品中也出现过。在《漫步》(Walking)一文中,梭罗写道:“我们已习惯于说,到新英格兰来的鸽子一年比一年少了。我们的森林已不能为它们提供桅杆。如此看来,每个正在成长的人的想法也在年复一年地减少,因为我们的思想树林已经荒芜——它们要么被卖掉,给野心之火添加不必要的燃料,要么被运去磨坊,几乎没有留下一根枝丫供它们栖息。它们不再同我们一起筑巢、繁衍了。偶尔,在某个更为和煦的季节,一个模糊的影子会从我们心灵的风景中飞快掠过——那是某种思想之翼在春秋迁徙时投下的。但是,当我们仰望天空,我们却无法发现思想本身的实质。我们有翼的思想已经退化成了家禽,它们不再展翅翱翔,仅仅能够达到浦东鸡和九斤黄(Shanghai and Cochin-China)的辉煌。”梭罗此文已有中文翻译(见[美]亨利·戴维·梭罗:《漫步的艺术》,天津人民出版社,2018年),但是译者将这两个词简单地译成“上海和交趾支那”,恐怕是没有理解shanghai一词跟鸡之间的关联。梭罗和梅尔维尔两人的作品都以shanghai为借喻,个人觉得是个有意思的话题。不过,梅尔维尔小说中的“上海九斤黄”显然具有比较强烈的象征意义,其中的喻性恐非那么简单。我们能够看到的是,小说中弥漫着一种文化悲观主义的情调,通过上海的“九斤黄”,作品讽刺和谴责了工业时代的种种社会弊病和现代性的种种灾难性后果,这应该是个有趣的研究话题。
责任编辑:丁雄飞
校对:刘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