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丁建庭
1.06亿!
演员邓伦因偷逃、少缴个人所得税被罚了。消息公布后,人们一边感叹演艺明星收入之高、逃税之多,一边感叹税务部门刚性执法、铁腕重拳。
邓伦是不少人的偶像,一直以青春、健康、阳光的形象示人,怎料也是一个偷逃税大户?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再简单不过的道理。然而,即便前面有范冰冰、郑爽、黄薇(网名:薇娅)、朱宸慧(网名:雪梨Cherie)等一众偷逃税明星被罚,邓伦还是心存侥幸,“且经税务机关提醒督促仍整改不彻底”,最后被重罚,完全是咎由自取。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但个别明星赚最多的钱,却在想尽一切办法偷税漏税,实在令人鄙夷。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明星偷逃税就引发广泛关注。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建议,研判明星巨额逃税是否入刑。
邓伦很快发布了致歉信,“我已深刻自省,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接受税务机关的一切决定,我愿意承担相关一切责任及后果,并且一如既往地积极努力工作”。
目前,罚款只是最直接的后果,而更严重的是个人形象的坍塌,是带给粉丝的极度失望,是可能导致的演艺生涯停摆影响。这是逾越法律底线必须承担的后果。
即便邓伦还想“一如既往地积极努力工作”,但市场还会给他机会吗?他还能一如既往从事演艺工作吗?
殷鉴不远。
【作者】 丁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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