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死缓要比无期徒刑好”这个话题,在某搜索引擎中检索到的网页竟然有很多。“死缓”是我国法律上的死刑两种执行方式之一,是缓期两年执行的死刑,简称“死缓”。另一种是立即执行的死刑。
为什么会有死缓要比无期徒刑好的说法,是因为死缓在缓刑期间,如果认真接受改造,就会转为无期徒刑,如果有立功表现还可以转为有期徒刑,如果相对于无期徒刑的服刑十五年以上,态度良好,认真诚恳,便有机会转为有期徒刑。而无期徒刑如果没有减刑的话,就会面临漫长的刑期。相比死缓改成无期的难度,无期变有期的难度要大一些,这就是所谓“死缓比无期好”的原因。
但无论怎么样,死缓还是比立即执行的死刑要好的,因为毕竟还是有机会生存下去,甚至还有机会能够走出监狱获得自由。曾在一个平台上看到一个视频,说一个人曾经面临最终是死刑、还是死缓的宣判,当听到自己是死缓时,那时的心情竟然是“欣喜若狂”,因为能够活下来了。
判了死缓也不是就和能够生存下来划上等号,如果在死缓期间犯错、再次犯罪、不好好接受改造,将会被执行死刑。因此有些被判死缓的人,在监狱里往往会很低调,就是怕别人举报他犯错。
本文这个故事则是相反,一个人因为故意杀人而被判处为死缓,他不仅不珍惜这个机会,好好服刑、争取减刑,而是进行了各种各样的“作死”举动,最终法院满足了他的“愿望”,在判处死缓一年多之后,被执行了死刑。
这个人叫郭庆(化名),男,1982年3月12日,因犯故意杀人罪,由×市人民法院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经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后,于1982年6月16日投入省××监狱劳改。
郭庆在投入劳改后,毫无悔罪表现,拉帮结伙,充当狱霸,胡作非为,抗拒改造。
在狱中经常纠集犯人沈××、黄××等人策划、组织斗殴,无故行凶打人,并不准被打者向管教干部反映情况,若不听从,必遭再次殴打。因此,就造成犯人组长不敢管,管教人员调查了解时,无人敢讲真实情况。在监狱一年多的时间,他们先后殴打犯人十二名。
郭庆还随意违反监规制度,随意进出监仓内大门,视若无人;公开在监舍内开小灶,把监舍 搞得乌烟瘴气,无人敢管。
他的劳动态度也极差,经常不经医生批准就休息,不经中队管教干部同意就不出工。
郭庆还不服管教,辱骂干部,甚至扬言要报复杀害干部。1983年3月的一天晚上,狱政股股长批评他不参加学习时,郭庆竟暴跳如雷,对股长说:“你若要迫我,我就和你一起崩掉。”甚至还冲出大门,要对股长行凶。
鉴于郭庆的种种表现,1983年8月31日,××监狱党委,根据罪犯郭庆在死缓执行期间抗拒改造的恶劣表现,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对郭犯执行死刑的报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核认为,罪犯郭庆在死缓执行期间,抗拒改造,情节恶劣,查证属实。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和1983年9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授权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部分死刑案件的通知》的规定,于1983年9月8日核准对罪犯郭庆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注:文中图片仅为配图使用,与文中事情无关。
您了解的情况是这样吗,欢迎在文章底部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