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南映象网
2021年1月11日,曾春亮涉嫌抢劫罪、故意杀人罪、盗窃罪一案宣判:曾春亮死刑。
今天上午9时25分,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丰城市看守所对曾春亮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盗窃罪等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曾春亮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两万元人民币。
案情回顾:
此前,2020年8月8日,曾春亮闯入江西省乐安县山砀镇山砀村的康家,残忍杀害两位老人,重锤一名7岁幼童头部致其重伤。8月13日,潜逃中的曾春亮再次犯案,杀害山砀镇厚坊村的驻村干部桂高平。
但曾春亮“消失了”。8月16日,被数千警力搜捕了9天的曾春亮,以一种“戏剧性”的方式归案:当天下午,他骑摩托车出现在238国道山砀镇航桥村路口,随即被卡点民警拦下逮捕。
图源上游新闻
现场村民拍摄的视频显示,曾春亮被捕时头上还戴着一顶从遇害者家中带走的帽子,显得颇为“淡定”,还面带笑容。民警将他的双手铐上,鞋脱掉扔在一边,长裤则扒至脚脖子处,防止其逃跑。帽子也被摘下来,露出了光头。
民警问其名字时,曾春亮回答:“等一下再讲嘛,我就在这里,不要急。” 最后才缓缓说出“曾春亮”这三个字。
多位目击抓捕过程的村民证实,曾春亮甚至对民警说,“我是自己出来的,如果我不出来,可能十天半个月你们也找不到我。”
12月21日,曾春亮案在江西省丰城市看守所开庭审理,曾春亮当庭表示,希望尽快枪毙,追求死刑。
(映象网综合澎湃新闻、红星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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